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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

報警

只想喝冰水 wrote:
首先謝謝朋友借帳號讓...(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最大的要點就是....賣房閃人

不然你下場會很慘

只想喝冰水 wrote:
首先謝謝朋友借帳號讓...(恕刪)



有這種男友太可怕了 早點分吧!
男朋友應該是有 30 公分吧

這種事要小心處理

恐怖情人會做出什麼事,沒人能預料

妳是不是很容易心軟那種人?
會拖到五年非常不可思議
前面有人說得對
妳根本就是跟妳爸的分身交往
建議找人諮詢一下..

樓主加油
拜託多愛自己一點
那爛人快報警叫他走!
還好妳會賺錢
沒錢得比妳慘太多

只想喝冰水 wrote:
首先謝謝朋友借帳號讓...(恕刪)


報警撕破臉
請警察趕人+搬家
房子只能賣掉或出租了
別再信那些說113的
妳們根本沒任何關係
直接報警就行了
他如果敢大聲或摔東西那更好

只想喝冰水 wrote:
現在這個男友(30歲)在一起約五年了
在這五年,他只有做過二個工作,最久15天
其它時間都在打電動,茶來伸手飯來張口
都是我在養它(恕刪)

你會選這種當男朋友 一交就是五年
我沒什麼建議好給你了

只想喝冰水 wrote:
首先謝謝朋友借帳號讓...(恕刪)


直接報警 就是正解

你的房子 怕他喔
不過就是聊聊天?不需要賭身家,幹嘛這麼生氣?
我有一個點很好奇.....
你的房子是沒還的那兩百萬買的嗎....

只想喝冰水 wrote:
首先謝謝朋友借帳號讓...(恕刪)


打113+1
申請保護令是最好的方法~

如果申請保護令後還來,就有法源根據可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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