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eh.Jay wrote:我是個駐大陸台幹,在...(恕刪) 幹嘛不戴套? 很貴嗎? 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 現在又說自己沒毅力是個男人就娶了 受各種虐待就是吞下去那不然就擺明了你是你的BABY的兇手帶著這份後悔過你以後的人生警告自己請帶套或是買藥四十多歲還是這樣 囧>
Hsieh.Jay wrote:為了這個小生命我怎麼都願意,但我怎麼都使不上力......(恕刪) 我還是要砲一下你這句話根本是放屁!你真的『怎麼都願意』嗎?樓上網友提供這麼多方法,你都試過了嗎?先和女友說再緩一星期你和她說你一定能說服她爸及親朋好友接著再殺去新疆!拿出你最大的誠意出來!你不是『怎麼都願意』嗎?你再回去好好看看你自己po的文!!你真的『怎麼都願意』嗎?除非你要和大家講「我只是隨便說說的!」
如果女方父親真的是守舊傳統的人,去見面也許改變不了什麼,又會另生波瀾,現實狀況不知道如何,但聽敘述,樓主工作地點應該離新疆2000公里遠,是否能用工作的名義先帶女方到遠處待產,等小孩生了,樓主看是要去請罪亦或是帶老婆小孩遠走都還有得商量,孩子無罪,樓主若連下地獄都不怕了,不妨用點手段撒個謊,能留下孩子付出什麼代價應該都是值得的。
跟各位說一下,由於我太太是陸藉。有些事情可能大家很難想像,必須跟各位說說。在大陸生孩子,規定上是要有準生證的。不然會有計生委跟你刁難,最壞的情況是壓你到醫院強制引產。前些時候有個新聞就是懷孕7個月被強制引產,小孩因此死亡的事件。再來是結婚手續其實也是非常麻煩的,要先由男方去戶政事務所調資料,然後到法院認證提出單身證明,最後由海基會公證到女方戶籍所在的公證單位接收。才能以此當做憑證去辦理結婚登記的,也才有所謂結婚證這個東西,並且是男女雙方一人一本。剛剛提的準生證則是依據在結婚證以上的一種東西,申請則更繁複了。當然你如果有錢的話,很多事情會相對好辦一些,但是如果沒有錢,以一個台灣人的身分在大陸其實更討不了好。我當年是各種情況才下決心結婚的,其實娶陸藉配偶也真的不容易。
只能說大陸還有不少守舊城鄉未結婚懷孕是一件見不得人的事情說不定婚後通姦還會浸豬籠大家不要因為自己身處的環境就覺得應該怎樣許多事情很難去做!!私奔到台灣有可能嗎?不少人過太爽根本也不知道以前的台灣民情也是守舊這件事情發生在以前也非大家講的就能怎樣
真的到無可挽回的地步了嗎!?你真的有拿出真心的誠意想感動他爸嗎!?如果真有想未來走下去 這點不是遲早要克服的嗎?我不知道怎麼說...很像你的一面之詞卻連一點誠意也感受不到那是一條生命....少在這邊說什麼孩子 爸爸對不起你這麼容易放棄 當初就不要這樣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