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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婚姻?

只要老婆沒接受任何人 哪怕是新城武 郭台銘追她 那也都是虛無不是嗎?
怎麼自己選擇的人 出事後就只會抱怨別人 自己真是毫無責任 ?
愛情是雙方面的事情 單方片面說詞 我連聽都不想聽
像我對婚姻一點興趣都沒有 因為實在不想淌混水 雖然有時會有點寂寞

小蘋果戰士 wrote:
心裡面一直羨慕著兩對...(恕刪)


不就是喜歡找有錢的男人結婚和找了個能力比自己強的男人結婚
被背叛後 不知所措

有些女人婚前一直覺得A不夠上進,B不夠有錢,C不夠帥
問題是 女人自己配得上這些男人嗎?

普羅旺斯的玫瑰 wrote:
什麼樣的父母會培養出沒有謀生能力的女兒
版大妳那兩個朋友
應該都有國中畢業吧
職訓局都有優先培訓失婚婦女
培訓期間還可以領生活費喔
不然可以加入創世單親媽媽賣地瓜的微創業計畫
沒有謀生能力不可怕
沒有自力更生意願
只想巴著男人吃喝過一生才可悲


在婚姻忽然遭逢巨變
自己又沒存下一筆錢的時候
在那當下他要請律師跑法院
負擔小孩跟自己一切生活開銷
任何人面對忽然要負擔一筆開銷都會應付不來吧
這是我所謂的"當下"沒有謀生能力
更何況身為母親還要照顧孩子
並沒有多少時間馬上能進入狀況
想要馬上工作,小孩也要找到人照顧
在那當下對方是做好萬全準備要與你戰鬥
所謂的律師,失婚婦女培訓,創業計畫這都是離婚以後
在未離婚以前,光是對抗就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了
我只能說這兩個媽媽錯就錯在
沒有為自己好好存下一筆保障的私房錢
我心疼的是他門遭到巨變卻還要帶這孩子去面對這些
並不是來上面討批評他門的言語
人家已經夠可憐了,說到人家父母什麼國中畢業這樣說幹嘛?
1) 劈腿不對... 事出有因... 為什麼? (劈腿還是不應該)

2) 也許台灣不同吧... 在美加, 很多都是判給媽媽~
因為.. "大部分"的爸爸"財大氣粗".. 因為工作因素, 所以才比較有錢..
所以.. 媽媽帶小孩的比較多... 結果就是..
爸爸努力工作付贍養費.. 偶而休假才有空能陪小孩...
媽媽比較有空, 可以給小孩時間...
結論... 有錢的那個通常得不到小孩, 有閒沒錢的那個, 會獲得監護權
(以上, 親人 + 朋友 的例子... 好幾對了)

3) 私房錢? 抱歉, 說到這個我就火大..
個人覺得... 夫妻還要"藏"來"藏"去的... 還真悲哀...
錢還要用藏的... 像個小偷一樣...
我的錢, 薪水直接匯到共同戶口...
一毛錢, 我都沒有私藏過...
畢竟, 要用錢直接用就好了... 我藏錢做什麼?

4) 老婆沒工作? 因為有小孩? 這個... 我覺的理由很扯...
要不要工作而已, 不是不能...
我工作, 帶小孩, 煮飯, 做家事 (內外)... 我還不是一樣活著...
所以... 我真的不買帳... 主外主內... 一個人就可以了, 看要不要而已..
更何況.. 那麼多單親家庭... 難道全部都是奇蹟?
辛苦一點而已... 不是做不來...


結論... 今天工作比較多, 無法哈拉太多...
(待會要努力趕進度了)



不想幫劈腿的人辯護...
但.. 為什麼會劈腿? 大家都要檢討.. 一段不和諧的婚姻...
很少只是"一個人"的責任...
婚姻... 是"兩個人", 甚至"兩家人"的事情...
一個銅板拍不響... 如果連溝通都無法溝通..
"兩個人"無法維繫這段婚姻...
那離婚也許比較好... (難道要一起痛苦一輩子?)


錢, 是自己賺的... 不是靠別人"施捨", "給予"的...
時代不同了, 沒有什麼"主外主內"的...
家事不是一個人的責任, 賺錢也不是...
如果說出去工作, 小孩就沒人顧... 那自己去溝通..
(以下幾個舉例)
1) 請保母; 保母費靠收入比例來算.. (比例自己溝通; 全包也可以)
2) 保母太貴, 要自己顧... 那算保母費給照顧的那個人..
這不是"私房錢", 而是靠自己賺來的錢.. (薪水自己算)
3) 兩個人輪流照顧.. 自己跟公司喬時間...


其實... 一個家庭分的這麼清楚, 帳算的這麼分明...
真的覺得很悲哀~~
有些人也許會說... 這是保障... 藏私房錢也是保障...

既然對這段婚姻這麼不看好...
那... 一開始不如就寫好"離婚協議書"...
這樣就不用處心積慮的"藏私房錢", 還是有的沒有的...
離婚了... "光明正大"的照協議書裡面寫好的拿...

也許感覺很不好, 但... 這是對兩個人最好的保障, 最堅固的底線...

就像是.. 二十歲出頭, 剛工作, 就已經養成每兩三年, 改一次遺書的習慣...
結婚以前, 就已經跟老婆去律師那裏弄好了離婚協議書... (也是兩三年更新一次)

這些東西, 當然希望永遠都不要用到...
以我跟我老婆現在的感情, 應該用不到..

寫那個沒什麼... 大家平靜的時候才能達到共識...

不然到時候, 有人獅子大開口... 還是有人來個人去樓空...
還是報復性求償... 還是技巧性脫產... 有的沒有的...
人... 到了離婚... 很多事都翻臉不認帳了... 甘心給的也都不給了...
當初說要放棄的, 到時候也捨不得了...

以上...
(來去上班)
沒甚麼,先分一筆財產過渡期當自己生活費,
只要定期接小孩來探視,不要斷了母子情就好,前夫高興讓第三者養前妻的小孩,這個決定絕對是他惡夢的開始。說不定一兩年後,前夫會寧可給錢自動讓出小孩監護權,讓小孩與生母過(可能後妻又生了小孩,或者是習慣性又外遇了,自顧不暇)。

沒有小孩拖累,可以做的事更多,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
就像上面網友講的,一個人一定要學會自己生活下去,可以不喜歡做任何事,但是一定要會做。

恢復單身後努力參加職訓、努力工作、多回去陪伴自己的父母。
然後讓自己過得幸福、過得心境平和、過得很美麗自信。

小孩判給背叛的前夫也好,通常我見過這種因第三者離婚的,
前夫與後妻的日子不會過得太好,因為小孩與後母是天敵,
通常後母怎麼做都不對都得罪,由其是後母又生了小孩那種家庭更慘。

不管母子有沒有住在一起,小孩總分得清楚後母與生母之別,長大後心還是會偏向生母的。
小蘋果戰士 wrote:
在婚姻忽然遭逢巨變自...(恕刪)


贍養費?

是有看過幾個無條件離婚的"特例"啦..
1) 急著跟姘頭在一起... 什麼都不要, 只求離婚
2) 老子/老娘有錢, 餓不死... 什麼都不要, 只求離婚
3) 很對不起對方, 你要什麼, 都給你了... 什麼都不要, 只求離婚/贖罪
4) 對方什麼都沒有, 不浪費彼此的時間/金錢 (官司/律師)... 什麼都不要, 直接離婚
5) 某些 XYZ 原因.. 要了,可能會全家沒命... 怕死了, 什麼都不要, 只求離婚 (保命)

以上是幾個聽過的... 可能還有很多特例... 但畢竟都是少數...


要離婚, 沒有特殊理由, 還必須要兩個人的簽名...
如果條件沒談好就簽名.. 那.. 只能說太衝動了吧?
就算簽了.. 離婚協議也需要時間去調整, 才能達到共識吧?


所以... 自己沒工作 + 沒把條件說好...
會不會太衝動了啊?

沒有什麼敵意.. 只是單純的抒發想法..

樓主的朋友太衝動了.. 加上平時就沒在工作賺錢..
以至於, 現在任人宰割...

今日果, 昨日因... 因果因果...
再苦, 也是自己造成的..

所以..
別什麼都想靠別人, 自己一個人也要能活, 就算全部失去, 也能東山再起...
(所以, 正確的觀念應該是: 賺錢, 做家事, 煮飯洗衣, 帶小孩, 所以家庭責任都要能一個人扛)

現在.. 我教我女兒的... 也是同樣這些...
(雖然她還不到兩歲; 她大概聽不懂... 只求耳濡目染了... >_<)
每天洗腦/訓練... 妳可以不想做, 但不能沒能力做....
以後別看人臉色... (甚至包養一個軟爛男, 只要她喜歡, 也 OK 的)
別受人威脅... 什麼都要會, 尤其是賺錢..
因為金錢雖然不是最主要的.. 卻是最方便, 最萬能的..
不煮飯? 我自己會做
不做家事? 我有時間自己也會做
不賺錢? 我自己會賺,看我心情來決定要不要施捨給你
不做庭院? 沒關係, 我會
水電? 我自己會學.. 就算不會, 我也有錢請水電工來換...

什麼都不靠人, 處在主導地位... 就什麼都不用怕了...

當然, 不用什麼都扛起來做...
(萬能的人, 不一定什麼都要自己動手)
(會, 跟需要做, 是兩碼子的事)

就像會洗碗, 但是丟給洗碗機做...
哪天洗碗機壞了, 還是可以自己洗碗..

我老婆有工作能力, 但我賺的夠養家..
所以她不用出去工作... (但是她自己閒不住, 最近一直吵著要工作)
但, 如果哪天我掛了, 她有謀生能力, 不怕餓死...

我的錢都放共同戶口...
自己沒藏錢, 也沒放什麼錢在自己的戶頭/身上...
錢, 都丟給老婆管...
但, 如果哪天我離婚了... 不管她拿 1/2, 2/3, 甚至 100%
我還是有東山再起的實力... 我還是能存錢養活自己..

真的要閃了...
本來想說回首文就好... 結果看到這篇...
為了尊重樓主... 回覆一下...

婚姻是美好的.. 但是不可能所有的婚姻都有完美的結局...
有朋友離婚, 單親, 不幸福, 有的沒有的...
但是, 也認識很多婚姻幸福的...

頂多就像某些朋友..
一個男的, 花蝴蝶, 堅持不結婚... 泡在女人堆... 常常換伴侶..
一個女的, 自己錢, 自己花.. 日子過的很爽... 不想結婚, 喜愛單身~
我是男人卻變成現實生活的謝安真
女人不再愛你時比男人更絕情
或許我真的不會愛自己
所以只希望妳別讓孩子離開我

會這樣回答的人可能沒試過自己在家帶兩個精力旺盛的小孩,又要整理家務,又要煮飯洗碗,不要說看電視上網了,有時候連想要上洗手間的時間都沒有,簡直是24小時的工作,如果可以,我還真願意跟我老公交換,他顧小孩煮飯做家事,我去工作....至少可以和同事朋友哈拉,可以有自己的收入,可以有休息時間上網,可以打卡下班...




我認識的女性朋友中,幾乎每個都會這樣說,但是真的想和老公交換工作的,一個都沒有......(恕刪)
經濟獨立, 人格才能獨立,

女人一定要有工作能力 ,能自己賺錢,

否則吃人的嘴軟, 一輩子都要任人宰制了,

看到很多年輕的女生, 一結婚馬上辭掉工作(是否韓劇看太多了), 好像找到了長期飯票,

殊不知 ,這個飯票可能是有期限的, 飯票沒了, 人生豈不要變成黑白了,

所以 還是自己賺錢, 拿回自己人生的主導權, 跟男人平起平坐, 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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