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wider wrote:
大約3個多月前發現老婆有外遇,是工作關係發生的,有請徵信社抓姦,過程就不赘述了,為了小孩我選擇原諒,希望感情能重新來過,這也是他自己說的,條件是原來買給她的房子要歸還給我,因為第三者也有配偶,萬一是對方抓到那我的房子不保.
經過一番折騰我老婆終於同意,現房子已經辦好過戶,也沒有去追究對方(對方一直逃避).本以為事情已經落幕,先前有承諾因為工作關係有必要還是會去找他,不過要先告知我以示尊重,但我有追蹤結果卻從未做到告知義務,雖然沒有再發生越軌行為但我還是有種不受尊重的感覺,為此也常發生爭吵,而且也不讓我親蜜她.
我越想越不對,到現在她娘家我都還保守秘密,而我卻受到這樣折磨,這幾天有想到要找第三者的老婆談(當然還被蒙在鼓裡),不然有欠公平,這樣做好嗎?請大家提供意見,謝謝!...(恕刪)
讓對方老婆知道才會增加徹底一刀兩斷的機率,
多個人幫你把關!
不過,要是我就離婚了!
跟對方老婆說+離婚!
lowider wrote:
先告知我以示尊重,但我有追蹤結果卻從未做到告知義務,雖然沒有再發生越軌行為但我還是有種不受尊重的感覺,為此也常發生爭吵,而且也不讓我親蜜她.
我越想越不對,到現在她娘家我都還保守秘密,而我卻受到這樣折磨,這幾天有想到要找第三者的老婆談(當然還被蒙在鼓裡),不然有欠公平,這樣做好嗎?請大家提供意見,謝謝!
樓主能原諒太太,是有大量,不過....最好是你的太太本身也有悔意.,
否則,這種諒解..其實本身並沒有意義存在.,
原諒一個沒有悔意的人,實在是沒有必要,不如各分東西來得好.,
另外,你們夫妻之間似乎已經有了隔閣了,連太太都不讓你碰她親蜜,
足以見....你們夫妻的情份,已經成了過去式,不過...這種事不一定
是你太太的問題,請閣下也務必自我檢討一番,從錯誤中記取教訓才是..
如果夫妻情份都成了過去式,不如離婚算了,還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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