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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有外遇要告訴小3的配偶嗎?

女人心不在了, 除非她想或是對你還有感覺, 不然女人的心都是回不來的

目前版主要看你老婆是不是真的想要這個家庭, 就請他離職換工作, 與第三方徹底斷絕來往
這樣對大家都好, 你放心 and 才有機會讓雙方重新建立信任,
家裡也才不會吵吵鬧鬧
如果你老婆不願意, 一個家吵吵鬧鬧維持下去對雙方和小孩都是一種折磨
不如離婚, 給雙方一個新的開始, 離婚後的時間中心先放在小孩身上, 小孩會懂的 !

告知第三方的老婆, 也可以讓第三方感覺到壓力,
有壓力, 也就可以知道第三方的心態,
你老婆也才有機會認清, 大家在想什麼
過了三個月了應該就不能告了吧?我記的法律有規定在知情後三個月之內不告的話就表示放棄提告的權利
從你一開始忍受到他不再與你親密,你還在問,表示你不捨,小孩只是藉口。
是我就一定把老婆外遇對象下藥.從後面雞*他
讓他知道被插的感覺如何.你捅我老婆.我就捅你.
到時來個大鍋炒也可以
lowider wrote:
大約3個多月前發現老婆有外遇,是工作關係發生的,有請徵信社抓姦,過程就不赘述了,為了小孩我選擇原諒,希望感情能重新來過,這也是他自己說的,條件是原來買給她的房子要歸還給我,因為第三者也有配偶,萬一是對方抓到那我的房子不保.
經過一番折騰我老婆終於同意,現房子已經辦好過戶,也沒有去追究對方(對方一直逃避).本以為事情已經落幕,先前有承諾因為工作關係有必要還是會去找他,不過要先告知我以示尊重,但我有追蹤結果卻從未做到告知義務,雖然沒有再發生越軌行為但我還是有種不受尊重的感覺,為此也常發生爭吵,而且也不讓我親蜜她.
我越想越不對,到現在她娘家我都還保守秘密,而我卻受到這樣折磨,這幾天有想到要找第三者的老婆談(當然還被蒙在鼓裡),不然有欠公平,這樣做好嗎?請大家提供意見,謝謝!...(恕刪)


讓對方老婆知道才會增加徹底一刀兩斷的機率,
多個人幫你把關!



不過,要是我就離婚了!
跟對方老婆說+離婚!

lowider wrote:
先告知我以示尊重,但我有追蹤結果卻從未做到告知義務,雖然沒有再發生越軌行為但我還是有種不受尊重的感覺,為此也常發生爭吵,而且也不讓我親蜜她.
我越想越不對,到現在她娘家我都還保守秘密,而我卻受到這樣折磨,這幾天有想到要找第三者的老婆談(當然還被蒙在鼓裡),不然有欠公平,這樣做好嗎?請大家提供意見,謝謝!


樓主能原諒太太,是有大量,不過....最好是你的太太本身也有悔意.,

否則,這種諒解..其實本身並沒有意義存在.,

原諒一個沒有悔意的人,實在是沒有必要,不如各分東西來得好.,




另外,你們夫妻之間似乎已經有了隔閣了,連太太都不讓你碰她親蜜,

足以見....你們夫妻的情份,已經成了過去式,不過...這種事不一定

是你太太的問題,請閣下也務必自我檢討一番,從錯誤中記取教訓才是..

如果夫妻情份都成了過去式,不如離婚算了,還比較合適...

尼斯 wrote:
要找...(恕刪)
20樓跟33樓說的很正確,要考慮進去喔!

個人是覺得要告應該要早點提告,拖了三個月...有點回馬槍。

至於另一半的態度...有種"見笑轉生氣"的感覺,用生氣來掩飾算是正常

,剩下的就要問她是否還想經營這段婚姻。不然跟一個陌生人睡在旁邊...

你痛苦,她也不舒服。

要不要告訴對方配偶? 個人是會這麼做...而且光明正大! 對方家庭會不會因此

起革命? 抱歉,那不是我的問題。你家丈夫應該要先想到有如此的下場。

最後真的要驗一下dna...現在發現總比二十年後才發現來的好。

愛雷島之心 wrote:
是我一定報復找他老婆...(恕刪)

+1 一炮底一炮
說不定彼此交換也算圓滿
房子已經辦好過戶 ?????????????

>>> 就和平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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