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的男女雙方應該在雙方家長見面前!自己先探探口風,不要讓雙方家長見面才知道開的條件..這樣會很難搞定..我自己同學就被弄過..開始講時就說要有面子所以要他拿出60萬聘金,本票也行..後面會還他結果他拿了出來..最後竟然說聘金沒再還的啦..結完婚,他老婆就沒啥好日子過..
B型牡羊女 wrote:身旁有朋友計畫說想要...(恕刪) 最經濟實惠的方案:0.去區公所登記結婚1.給岳父母聘金/嫁嫁妝2.請雙方家庭與較有來往的親戚吃頓飯(紅包隨意拿)3.請較好的友人吃頓飯(紅包隨意拿)4.去度蜜月5.拍婚紗/結婚禮俗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