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B213 wrote:請問大家認為婚後所有生活開銷是否全該由男方出呢?舉凡房貸、水費、電費、家具、家電、保險(含女方的和兒女的)、伙食、車子、兒女教育費、出遊旅行...(簡單的說,只要是女方賺的錢都歸她,其餘都是男方出。) 嗯,當然是啊.不過在我看來,女方賺的錢一樣是歸我的,既然全是我的,所有生活開銷全由我出本來就是理所當然開支全出的特權就是家事豁免,有幫忙做就是額外的favor,大家都感謝你,覺得你人真好.這種事婚前早就該講清楚,婚後再為這個吵,一筆爛帳講不清啦.
小evil wrote:上一輩的觀念..認為老婆不聽話就是要揍..現在您揍揍看..上一輩的觀念..認為男人只要有能力娶二~三個小老婆是合理的..現在您試試看上一輩的觀念..認為不管女人是否有上班只要吃飯時到了餐桌上就要有飯菜..現在有幾個女人做的到..上一輩的觀念..男人認為嫁進門就少往娘家跑..現在你阻止看看.. 想太多,我丫公都沒這樣我丫公在我這地區算是好野人,房產很多算是小地主,也沒三妻四妾,也沒打老婆賺來的錢還交給我阿嬤去打理,我丫公啥事都不用做只負責上班我丫嬤就負責相夫教子及做全部的家事 (我丫公賺蠻多的所以我丫嬤完全不用擔心生活費)以上才是長輩的觀念吧!我是女生,我覺得家是二個人的,要一起分擔凡是家用、家事、照顧小孩全部一起分擔但考慮到每個人的能力不同,所以家用按薪資比例來分 (不論誰賺的比較多通通按比例分)付較少家用的人做較多的家事例如:家用比例是7:3,那家事比例則是3:7以上是適用小家庭因為三代同堂的因素若摻下去就比較複雜了但若我有跟公婆住,看家裡人數共幾個人,例如:全家共5個人,我會出5分之1的家用若在二個人都想要小孩的情況下生小孩,我會付按薪資比例的費用當養小孩的基金但若我不想要小孩老公想要小孩,所以我逼不得已要生的話,養小孩的費用則通通由老公付若我想要小孩老公不想要,那小孩的費用則通通由我付以上是我的看法,樓主可以參考看看
RBB213 wrote:唉...想不到在下也來此論壇發文了... 請問大家認為婚後所有生活開銷是否全該由男方出呢?舉凡房貸、水費、電費、家具、家電、保險(含女方的和兒女的)、伙食、車子、兒女教育費、出遊旅行...(簡單的說,只要是女方賺的錢都歸她,其餘都是男方出。)在下的女王今天說,她的台灣數一數二的 醫生/護士 朋友們說應該如此,各位認為呢?我當下很傻眼...想不到在我心目中一向很善解人意、品德高尚的老婆想法和我不同...是現今社會都是如此嗎?(恕刪) 我跟內人是吃飯錢各付各的,但家中開銷由我支出,不過他會每個月給我5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補貼,有點像是繳房租的感覺。
光那個數一數二的醫生護士朋友所說就因該心中有個大問號了吧!男生養家本來就是沒錯,如果版主一個月80K起跳的薪水的話,他那數一數二的朋友就沒有講錯但是如果只是80K除2頂多再多個10到50K薪水的話,相信因該要溝通太太是否要拿點薪水出來家用,不用多只要1/4或1/3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