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4976440 wrote:"持有者擁有完全支配權" a24976440 wrote:公平一點共同登記吧!!這是對雙方最好的保障 對男女雙方來說都是最公平/ 最好的做法.那些說夫妻還計較這個就不用結婚的人...我是覺得好傻好天真...登記共有, 給彼此保障, 難道就不是體貼的表現?LingXiong wrote:如果有兩戶房產,建議一人一戶,避免財產太集中。 請問"財產太集中"會有什麼問題嗎?
klaussshoestring wrote:確實是自信和能力的問題 我是, 所以我有出錢就要登記產權.我老公是嗎? 我不清楚.但第一間房子沒幾年就還完貸款, 買第二間房子時我已經沒力了, 大部份是老公出的.我覺得登記共有, 我還賺到了勒.登記在我一人名下, 太超過, 我做不出來.
我覺得若夫妻雙方都有工作的話,且房子也是雙方都有出錢的話就照比例登記,之後如果真的離婚的話,比較公平。如果老婆沒上班的話,就登記一人一半,因為之後萬一離婚的話通常家庭主婦因為脫離社會太久,再度工作很難找到好的。我不贊成都是老公出錢然後全部都登記在老婆名下。雖然我是女生也是人家老婆,但我覺得這樣很不合理,畢竟也是人家辛苦賺的錢。很多女生的心態我也真的不了解,結婚本來就不是為了拿對方的錢,如果是的話,那就去酒店工作就好了,賺的還比較快。沒有安全感的藉口感覺很不負責任。不管男生女生不要老是想要從別人那裏得到什麼,自己的人生是自己對自己負責才對吧。
愛情、婚姻說是一場交易,其實也不過分往往都是各取所需不是嗎??彼此需要個伴、陪伴、共同成長、分享...這也是種好聽點的交易女人找個男人養,男人找個女人打炮,或者看上了對方的溫柔體貼...這何嘗不是交易的一種不都是一場"交易"好聽一點或是難聽一點而已畢竟大家都已經是成年人,甚至也在社會上打滾多年人都嬤是愛錢的,不然小開去哪偷拍這麼多名模、藝人聽到小開的party爭相前往高級一點的胃口大一點、敢一點普通一點的也就只能退而求其次男人何嘗不也如此反正在版上的發言男人普遍都有30CM、年收入破百、買個房子算什麼的能力....偏偏我一樣也沒有不是每個男人都有這樣的胸襟、離婚就送房給前妻人家都已經巴不得你去死,連個幾十元的垃圾桶都要拿走...我可沒這種風度我相信還是有部分人連房子都買不起或者考慮再三有的人買房子還有重重的房貸得繳我相信這樣的人應該是比較多數的只是善意的提醒大家"公平的"對待彼此...
a24976440 wrote:愛情、婚姻說是一場交...(恕刪) 樓主某些裝大款的言論看看就好,不用太認真跟介意嘴炮誰都會打,不用因為他們說了些甚麼而感到不悅人生本來就是要為自己負責,那些喜歡幫他人扛人生的讓他們去吧好好的思考自己的人生方向,擬訂好下一步計劃對你來說比較重要那些人的言論就當x一樣,過去就算了
小弟房子, 車子...動產不動產全在老婆名下~~看開了, 反正....來也空空, 去也空空~~真有那麼一天, 認命了!!不要噹我...我是認真的...樓上說的對, 防來防去...何必咧, 不要娶就好了~娶了, 就不要想太多...遇到了, 就認了吧!人啊, 不要什麼都做最好的打算....想想最壞的打算, 最差也就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