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美國人離婚可以由一方提出申請,不用經過另一方同意,這法令值得台灣學習。
很不錯啊!值得我們學習,夫妻關係就像朋友一樣,朋友離開需要我們的同意嗎?
這樣可以減少台灣社會夫妻互告還有動不動砍來砍去的夫妻關係
我個人持正面看法
美國人結婚,經濟較弱勢的還可以得到對方一半的財產,兩性的確較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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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美國人離婚可以由一方提出申請,不用經過另一方同意,這法令值得台灣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