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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說從沒愛過我.....


憨B wrote:
重點在
但我老公這部...(恕刪)

以法律規定,夫妻可以財產各分一半,就算房子車子是你老公的名字,你也可以分一半,但如果老公是結婚前買的話,只要男方提出結婚前購買的證明,女方就不能分,板主如果有工作的話,這種男人就趕快離開他吧,報復的作法,只是傷到自已跟小孩而已,對你而言,你現在最重要的是你的未來,跟你的小孩,不需要浪費太多時間在這種人身上,希望你順利
這種男人不要也罷,

滿嘴鬼話不知羞恥,連自己的小孩都可以不要..

一點責任感都沒有,還是男人嗎?!

自己偷吃就算了,還反過來傷害老婆與小孩..

真是吃人夠夠!!
爛男人!
逮到證據辦離婚,取得小孩監護權,然後要他一次付清贍養費及小孩的養育費!
......真的好傷人
可是這是你們的家務事外人也不好插手
只能說妳自己要好好想想
想看看自己的未來...孩子的未來
怎嚜做會比較好就勇敢的去做吧
拿到妳該拿的,以後就換妳玩,千萬不要玩輸男人,會被笑的.

人如留不住...一定要留錢留房留子....加油啊

mkt964a wrote:
我老公是職軍 婚前他...(恕刪)


有決心應該找離婚律師,如果只是想蓋歪樓,我挺能幹的!
前面我很同情你
但是看到最後一句" 請問我可以拿到什麼呢?"
原來你也不過如此
要錢就明白說
不需要如此討溫暖
又是一段可悲的婚姻,一對可悲的男女

蜀道行* wrote:
前面我很同情你
但是...(恕刪)


你腦袋有洞是不是?
沒有情了當然是要錢啊!
連小孩都不要的畜牲還跟他客氣阿!

mkt964a wrote:
我老公是職軍 婚前他...(恕刪)

談個價,順便把房子車子過戶給你..就可以離了,不給就給他爆
不要拿每個月的贍養費,那個你是看得到不見得拿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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