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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衣被竊之民事賠償


A-tao wrote:
「勿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
那些說樓主「小題大做」的人該好好檢討了!

沒有證據或是蒐證困難而硬要弄大,
真的很浪費社會成本。

現在都證據確鑿了,
還不給他點教訓?

社會變了...

哪天那個傢伙越偷越大,
甚至偷到這些說小題大做的人的家裡的時候,
我還真好奇你們會怎麼處理?


+1

另外樓主為了30元的雨衣,還要上警局,調錄影帶

只為了給那樣的人一個教訓

我認為我們都要感謝樓主的做為

誰也不會知道哪天我們的雨傘,雨衣,被人拿走

誰也不會知道,哪天我們開車需要迴轉,結果沒有一個人願意讓自己停個5秒種讓他人省5分鐘

哪怕是迴轉的違規


我不是一個法律至上的人

但是我認為將心比心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樓主!我謝謝妳 花時間去幫我們教訓那種自私鬼




alliawen wrote:
前天我與男友到知名百...(恕刪)


看完一連串的回覆
我覺得這社會越來越亂不是沒有道理的
樓主我支持你

小evil wrote:
總覺的你是拿大炮打小...(恕刪)



偷就是偷
今天偷雨衣
明天偷汽車
在你的眼裡都一樣嗎?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alliawen wrote:
不好意思,因為我找不到法律版,但我看到這是屬於"感情"類別,想說po在這裡問問看大家的意見,或是你有更好的建議,能讓我知道, tks


基本上這是放在「閒聊趣味」版才對…

另外,民事求償你想求償多少?
在台灣是沒有「懲罰性賠款」這種東西的…
要求償要先舉證你的損失。

而且前面有人說過了,民事歸民事,刑事歸刑事…
不是你不告民事、他刑事就沒事

alliawen wrote:
昨日到警局報案時,他有問我是否要提起民事賠償,我說yes,
那不知後續會怎麼發展呢? 比如說購償金額 & 刑責部份, 請各位告知

...(恕刪)


>>>

我覺得犯錯的人 , 一定要給對方一點懲罰

肇事的人未來才不會犯更大的錯誤

版主此事件 , 未來看警察局會不會移送

如果是 , 有可能未來會傳喚雙方當事人

開庭時 , 應該會喬和解 , 亦或對方會來找你談民事和解

(法律民事損壞的填補原則 , 須舉證損失)

如果和解

最後可能在庭上說拿錯了 ,或一時緊急借用並無占為己有的意思

然後不起訴處分

當然決定權是版主 , 只是如果平常公務繁忙 , 加上從無跑法院經驗

可能會想早早結案

>>>

話說我二星期前 , 也發生一事件

就是住家門前的原木郵筒 , 遭進來社區施工的貨車撞壞

對方也是肇逃

後來是經由調閱社區監視器 , 找到施工廠商

廠商也是我主動跟對方聯絡 , 也有誠意賠償

後來就重新買了一個新的

廠商願意支付全部費用 , 但個人還是扣除部份折舊

只收對方1500元

>>>

個人認為 , 理直要氣和

對方或許不對 , 但也許了解一下事實緣由

設身處地的為對方著想 (假如對方有悔意的話)

會讓事件能很平和的過去

如果得理不饒人

自己會一直陷入怨懟中 , 實有害心 , 身


escudolin wrote:
>>&g...(恕刪)


*********************************
謝謝...非常中肯...我會好好想想的~

alliawen wrote:
**********...(恕刪)

沒錯,我也覺得這是態度的問題
一件雨衣幾百元沒錯
幾百元對於大部分的人不算什麼
但是不告而取謂之偷
既然是不對的行為就該揪出來
有一天換做是自己被偷又做何感想?

<


對這種人來說
時間比金錢來的可貴
賠錢也其實判下來也賠不了多少
建議樓主如果雨衣已歸還
可以要求對方去植物人安養院
做義工擦澡100小時來做為賠償條件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版上真是一堆神人啊
居然認為這是浪費社會資源
應該不會到法院
偷竊屬於公訴罪,所以警察一定會做完筆錄後往地檢署送件
但因本案屬於"微罪不舉"的範圍內
所以可由檢察官依照被告認罪且雙方和解的情況直接做出判決
一般會判社區勞動服務等懲罰,最多是判緩刑
這也算是給對方一個警惕

至於樓主民事部份,建議讓對方把雨衣歸還或賠個等值的金額就好
沒必要在這邊著墨太多
以免被人講"得理不饒人"

escudolin wrote:
>>&g...(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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