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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分居, 小孩該帶在身邊嗎?

小孩都是找媽媽的..
沒辦法.這是天性!
加油!!!
圈圈擦擦 wrote:
家事部分,
他認為這是媳婦應該做的...

不會主動去關心他家人, 比如大哥之類的

然後不斷說我的不是, 我聽起來是這樣...

還怪我把事情跟別人講
透過別人來數落他


@@........

感覺是他的小三跑了

他把怨氣出在你身上...



家事是媳婦的義務?

他要你關心他大哥那他有沒有關心你父母?

外遇~他能做.您不能說?!?

唉~是我也心死...........



上面有很多人說把小孩放在婆家

可是這樣有兩個問題~

1.婆家人會對小孩洗腦"媽媽離家出走不要你了"
2.未來若真的打監護權官司.台灣法官會頃向"讓孩子生活保持現狀"

你必須抱著孩子"有可能"無法再回到你身邊的想法


01上面畢竟回文的以男性居多

他們就跟妳老公一樣無法理解母親對孩子的羈絆


我的建議是兩個都跟你

然後你老公在分居期間必須跟之前一樣

負擔部分孩子的費用

這樣你就有能力讓大的上幼稚園

小的讓你爸媽幫你帶

如此你有"孩子未滿三歲"+"一直跟在母親身邊"+"你是無過失一方"

未來在監護權官司上有絕對優勢


目前你要隨時注意

若老公或婆家其他人有你說的那些貶損言論

要錄下來以備不時之需

(若我是你~我會在"每次"跟夫家人對話時按錄音鍵)

要切記女人終究比男人心軟

要翻臉起來老公絕對是比你很

而且你並沒有他們"確切"上床的證據

再加上他跟小三已經分了

他有可能之後打死不認自己有外遇

並指出就是因為你這樣瘋癲神經質婚姻才會破滅

所以錄到你老公親口說自己外遇的種種

對你才有利....


當然以上只是我粗淺的法律認知

反正就是建議你多問懂的人~不要賭氣犧牲自己的權益

能跟老公復合有共識一起努力最好

但~目前看起來不太可能

所以你必須做萬全準備

不為自己也為小孩

你犧牲已經夠多了~

沒必要為他的言論繼續傷害自己下去

相對的~他也要為自己的言論+行為負責............


PS.分居的任何跟錢有關的協議.必須白紙黑字+備註延遲付款的罰則

內容要請懂法律的人看過

否則很多傳統+千錯萬錯是女人錯的男人

可是付1.2期就裝死的喔
看到一些分居案例:

不防礙小孩子生活為主!

但是先生已經不愛老婆又(不願意完全放下)

生活過正常一點~上法庭可以圓滿?(不一定)
老大已經可以送去幼稚園上幼幼班或小班,
小的可以請娘家媽媽照顧或找個褓姆
妳下班回來可以再自己照顧這兩個小朋友
也許這兩年會非常的辛苦
但熬過去這兩年,兩年後老大四歲多與老二兩歲多,妳就輕鬆了
再慢慢著等他們上了小學,國中與高中
我想小朋友會漸漸明白媽媽一路走來的辛苦,會心疼妳而更孝順

我自己也是兩個小朋友的媽媽
我很難想像要把小孩放到婆家去的心情,就算是一天我也做不到
其他網友說的,把小朋放到婆家去,對樓主的未來比較好呀..等等的話
我不能理解,自己最心愛的小朋友都不在身邊,未來怎麼說比較幸福?
還是說以後自己再生一個,就會忘了?
小孩不是物品,是生命
不是像換了新手機,就不會再去想舊的手機...

另外妳一定要從一開始就堅持住
否則等小朋友擺在婆家後,怎麼可能還有機會兩個月後讓妳帶走?
離婚後,婆家也不見得會視妳為他們家的人? 妳會不會連看小孩的機會也沒有?
妳先生感覺想要回到自由自在的生活,妳就讓他走吧
妳有兩個可愛的小朋友在身邊,我想妳的生活會比他來的充實與圓滿。

加油
小朋友一定要留在身邊,不論有多辛苦
他們是兩個可愛的小生命,不是物品
另外,未來如果還有緣份遇到好的男人
我想他如果是成熟穩重也真的愛妳心疼妳的話,一樣會愛這兩個小朋友
如果因為妳身旁有兩個小朋友,就不愛妳
還是請妳把小朋友送回婆家,他就決定他可以接受妳
那我覺得這樣的感情也不用強求

很心疼妳的遭遇
妳一定要堅強起來,把小孩留在身邊
不然小孩的爸爸如果真的是渴望單身生活
婆婆這樣的隔代教育,真的覺得兩個小孩好可憐。
婚姻中的不愉快,不管再怎樣掩飾

小孩 還是能感受到這種得不安

該離就離吧,,,

離婚後一定會很辛苦,,但是您的辛苦會有代價的


至於小孩子這真得很難抉擇..
想把小孩都留下,看妳的本夠不夠粗囉

否則就留給他讓他體驗正常的生活囉
有去找過晚晴協會尋求協助嗎?
因為那裏有專業人員跟許多案例可以提供妳法律上的諮詢還有參考資料
知識就是力量,讓自己有更多的籌碼可以保護自己、保護孩子
不管最後結果如何,都是要將傷害減到最低點。
圈圈擦擦 wrote:
我所做的家事, 只是好像時間到就去做
不是真心真意的發自內心想要做

家事部分,
他認為這是媳婦應該做的...

不會主動去關心他家人, 比如大哥之類的

然後不斷說我的不是, 我聽起來是這樣...

還怪我把事情跟別人講
透過別人來數落他
(整件事情發生, 我只跟二個完全信任的人說, 因為我真的很需要意見... 而那二個朋友, 真的也是在幫我們<二個朋友都是我們相同的好友>, 確定沒有透漏給其他人知道, 這種事情,其他的人, 我都沒說過)

談分居的時候
他說"他想要過自己的生活"
我問"什麼是你想要的生活"
他回"就自然的生活"
...(恕刪)

又是一個與公婆同住的悲劇!
都不帶走,有違你強烈的母性,心理太苦了
帶兩個,力有未逮,身體太苦了
所以....

BTW:
兩個小孩年紀太小,還互不認識
無所謂被拆散的問題.
建議先都留給婆家

二個小孩您前夫一定受不了,尤其小孩子1到3歲間是最難帶的

您前婆婆年紀也大了,帶二個您婆婆身體也會堪不住,到時候一定會罵您前夫



您現在捨不得小孩,您前夫就抓到您的把柄了,可以用小孩跟您談條件

若您表現出他要小孩就給他,您前夫反而會慌,因為一切不在他預期的範圍內



小孩小難帶 + 婆婆帶不了罵前夫 + 少了您一起負擔小孩的費用 + 小三跟另一個同事上床

您前夫帶了一、二個月 一定會受不了,到時候一定會求您帶小孩

到時候您就有籌碼可以談條件了




在初期婆家帶小孩的期間,您千萬一毛的扶養小孩費用都不要給 (這點法律拿您沒辦法)

但是在您前夫受不了帶二個小孩,可以談籌碼時,小孩的扶養費,您一定要跟您前夫一次拿足

千萬別分期付款,您就跟您前夫說:小孩扶養費一次給足,不然就叫他自己全養了



也許初期您會受不了看不到小孩

但是只要挨過1、2個月,可以談籌碼的就是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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