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

剛結婚總是需要磨合

哀 ....都這麼大了...交往六年了....好可惜阿........

你老婆蠻難搞的

結婚是要理念相同 生活在一起才快樂

趁現在做決定也是好事

月入十萬,年破百萬
自己花還蠻好用的,多養兩個是沒差,但至少要心情好一點

如果多養兩個只換來烏煙瘴氣,有機會退場你還不退場
是要等斷頭嗎?
溝通沒效果
那就放手吧
幹嘛委屈自己當婆奴
別人我是不知道怎麼樣
光是叫我跟把我養大的父母要錢
這點就該離了
你說你月入十萬
現在普通水準大概也3~5萬上下
十萬還怕找不到人結婚嗎?
fossnack2 wrote:
交往快六年 我們結婚...(恕刪)

很多女生都這樣 我老婆也是一樣 婚前伯父伯母一直叫 婚後連一個字都不說
不過你既然都沒法忍受了
就趁此機會... 對你有好處的
兩個又沒買房,也還沒有小孩,
要離婚,
說真的你該請吃宵夜了你。

不過依照01的傳統,
版主,你老婆千萬別放出來害人啊
咬牙撐下去。。
KellyNY wrote:
在現在看來好像很嚴重有如世界末日般,在幾年過後回想起來,也許後悔當時為著小事而分開,不管最後是合或離,重要是,雙方有沒有為這件事努力過,溝通,找解決辦法?努力過再來決定未來的路!難道六年的感情禁不起一個月的試煉??有各朋友現也為二年前為生活的芝麻綠豆離婚而後悔不已!!


原來讓老父傷心,忍受妻子雙重標準,為妻子而不孝順父母親是"生活的芝麻綠豆"般的小事
是我的價值觀跟大家不一樣嗎??
這要是我就直接翻臉了


直接寫一封信,把不滿的地方,把做人應該的道理都一併寫清楚,信末附上簽好的離婚協議書,叫她馬上滾蛋

孰可忍,孰不可忍
我還以為有人偷偷把我的心聲po上網,原來同是天涯淪落人

不過,你真的比我幸運,你只結婚1個月.

我給你的建議是...如果真覺得維持不下去,離婚協議書印出來,簽下去.分三次簽.這次先簽你的姓,交還給你家的馬祖婆.告訴她你是愛她的,但她還是有權利尋找更好的生活.另外兩個字留著以後簽.集滿3個字,她就自由了.

來01吐婚姻苦水,一半以上的回覆反而是吐槽原po.
但未婚的,婚姻幸福的,哪裡知道別人家的經難念.

知道你的問題出在哪裏嗎??
第一.你沒你老婆以為的有錢
第二.有一半的公主,希望不必跟公婆同住.另一半的公主,內心期盼公婆已經不在,她只有自己的父母
我只跟樓主說一句:爸媽只有一個,老婆可以再換

fossnack2 wrote:
謝謝大家我會想想 ...(恕刪)


要是我~ 我就簽了~
順便要回之前給她的錢~(禮物不用)
這樣對待你父母的老婆~你還能容忍下去???
簽一簽 生效後~~叫她滾
他老爸是人~ 你父母就不是人啊~
  • 2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