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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簡訊中罵對方是"妓女" 這樣她說要告我?請問有可能嗎

ufo15526368 wrote:
1-1.毀謗罪 如果...(恕刪)


刑310 ? 要件為意圖散布於眾,應該要有供不特定人知悉的行為吧?
您告成的應該不是單純傳簡訊給你吧
你又知道原PO說了多少老實話了 在01....呵呵
找個時間跟她見面

展現最大的誠意用腰子攏血那招"土下座"跟她道歉

看看能不能讓對方息怒
所以是上次那篇的女主角嗎?

太精彩了,我來卡位的。

再見我的愛 wrote:
內容是"畢竟你是妓女...(恕刪)
版大,對方有留下你的簡訊證據,你自己多保重~
我覺得不涉及刑法耶
前題是"妓女"是事實的話
且說謊跟自私每個人都會有吧
誰能告訴我
他一點都不自私
從來都沒說過謊呢(善意?惡意?)

不過基於道德
樓主還是跟那女生道歉才是
讓人覺得不舒服
就該道歉
如果她真的要告你
我只能告訴你你死定了
易科罰金一個月折三萬
如果判2個月罰6萬事小
先恭喜你沒被關
但節哀你在全國的法院資料庫中多了一筆前科
當然不行,如果真的告,您也吃虧,少說公然侮辱9000元...

就算他把簡訊刪除,您還是輸,因為電信警察,有存檔,必要時可以調出來,

保存好像是6個月.....

有錯請指導...
再見我的愛 wrote:
內容是"畢竟你是妓女說謊是你的天性自私是你的根基" 請問 就單純這樣,她要對我提告有可能嗎?

小弟剛剛看了一下,簡訊無法構成公然污辱,但是毀謗就有可能,但是對方也就是那位女生

她真的妓女阿@@! 難道 我說"妓女是妓女"要被告??,因為和他有點吵架,之前是朋友啦,

可是昨天吵架出了惡口........(恕刪)


會不會起訴是另外一回事;只要她要告,證據在她手裏,當然有可能~~~~

「妓女」和「說謊是你的天性自私是你的根基」是兩回事。但都有機會成立「毀謗」。

而且你有辦法證明她真的是「妓女」或「說謊是你的天性自私是你的根基」嗎?

想辦法讓她放棄提告比較實際。話說本來不是沈船嗎?怎麼會搞到這個狀況?
誹謗要意圖散布於眾,除非你簡訊也有傳給別人,不然應該不成立;
簡訊非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也沒有公然侮辱的問題;
民事精神慰撫金要成立我也覺得不太容易。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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