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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贊成通姦無罪嗎?


LingXiong wrote:
贊成通姦無罪

究竟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

廢除死刑=文明的作為?
通姦除罪=文明的作為?
...諸如此類。

到底是誰說的?又,憑什麼如此說?

東方文明和西方文明的價值觀從根本就有差異了,硬是把西方的那一套搬過來,不就顯得格格不入、最後成為四不像了?
怎麼都沒有人認為「也許通姦除罪在西方文化中是文明的作為,但在東方文化中是野蠻的舉止」?
順便連妨害婚姻及家庭(刑法273~245)全部都無罪好了??

結婚也是有受法律保障,一方意圖(明知=故意=惡意)破壞婚姻會沒罪是說給鬼聽的喔!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最是告訴乃論,只要夫或妻一方未提告就不會被起訴,且舉證也非常嚴格!

第 245 條 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及第二百四十條第二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

所以幹麻要除罪阿!


先進國家道德淪喪也要跟進嗎!?拜託一下好嗎~在下以生長在落後的國家台灣為榮!


LingXiong wrote:
很多先進國家如美,英...(恕刪)


對岸中國也已廢掉通姦罪,他是先進國家嗎?

韓劇"大老婆的反擊"裡說韓國還是有通姦罪,南韓是落後國家嗎?

美國法律是各州郡自訂的,很多州郡還是保有通姦罪(所以你是道聽塗說)美國究竟是先進還是落後?

很多偷吃的男女其配偶很多相對都是弱勢,尤其是家庭主婦,你要把刑事廢掉改成民事這要弱勢婦女拿多少錢出來打官司?(推測你應該不知道刑事免費,民事要收費吧?)

請律師出庭1次就要收6萬..賠償金與贍養費拿不拿得到都不知道呢.
通姦除罪化是指去除刑法上的罪,改用民事(婚姻)契約去處理,如兩人婚前對通姦定下因人而異的規定(契約),
婚後違反者就可提民事賠償.
反對

台灣賠償普遍太少,人命才幾百萬,更何況通姦
再說台灣法律保障壞人,限制好人
如果能靠法律宣洩的管道都沒有的話...

另外
台灣人權扭曲

應該保障的是犯罪者的程序正義,而不是保障犯罪後不受嚴懲的權利
法律既然限制人做出違反法條行為的權利,就該有使觸犯法條者接受制裁的義務而不是放縱。

可以說說那些認為通姦無罪的國家
他們的理由為何嗎?
有誰知道?
畢竟還是是東方社會~有太多傳統禮教的束縛在..

要是通姦可以除罪化...浸豬籠這種民間流傳的私刑就不可能出現在電影情節裡了 ^^
nimsbnims wrote:
東方文明和西方文明的價值觀從根本就有差異了,硬是把西方的那一套搬過來,不就顯得格格不入、最後成為四不像了?
怎麼都沒有人認為「也許通姦除罪在西方文化中是文明的作為,但在東方文化中是野蠻的舉止」?...

西方天主教根本就反對離婚,英國國王為了離婚,還創立英國新教,所以說是西方傳統也不通

現在很膚淺的西方價值觀,很多應該是票反社會人格、享樂放蕩主義者搞出來的。本來可能只是一小票人,後來因為電視媒體要吸引觀眾,加上幕後贊助商希望民眾縱慾浪費,以利商品銷售,就不停播放這些垃圾思想,對民眾洗腦,才逐漸蔓延起來,搞得一堆人結婚後彼此不停算計,然後又匆匆離婚,把婚姻當兒戲,現在還理直氣壯說兒戲是正常的。

現在台灣媒體已到令人反胃的地步,不播重要國際新聞,一直播女星婚禮多豪華,小開怎樣玩女人等等,關電視才是正途。

nimsbnims wrote:
東方文明和西方文明的價值觀從根本就有差異了,硬是把西方的那一套搬過來,不就顯得格格不入、最後成為四不像了?(恕刪)



說的好呀
東西方文化本質上的不同
真的為什麼某些人就是要硬套在台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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