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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問題

請善用房子設定扺押物權
第一順位(銀行)
第二順位(人)

或用父母的名字買下房子,再用贈與的方式,轉給兒女。
過戶後,隔陣子再把房子去貸款,把錢贈予給父母。
當然最好是設定一下,免得印章不見被扒了,拿去盜賣。


國中的公民與民法書裡面有講到。
我那公民老師還花了30分講解他的脫產計謀~~
害我幼小之際,就被薰陶成賊賊的未來主人翁

老師會講解,什麼是設定抵押權及順位求償…

~上課要專心聽講,當好學生又能增加知識~~~
現在知道上課要專心的重要性了吧~~~
良禽擇木而居,鳥比樹美是常規,啄木鳥也是有選擇的....
我弟弟他老婆要買房子前,
就提議兩人去公證夫妻財產分開制,
我弟弟也很阿殺力的答應。

買了房子,當然是弟妹的名字。
本來沒啥事,但我弟妹一整兒個膨脹起來。
我弟妹說:房子是她的,婆婆不可以去住,所有男方親戚都不可以去。
我弟弟說:那是她的房子,他住不起。

所以他跟小孩跟我媽在外面租房子住,
新房子留給我弟妹自己一個人住。
一個人住三樓半透天厝。

一個月薪水2萬,還敢貸510萬貸款,
再兼一份工作,也才多領一萬,
房貸繳了,自己沒辦法過活,
叫我弟弟給她錢。
你們說我弟弟要不要給她錢?

人最笨的就是:自以為自己很聰明,別人都是笨蛋。

夫妻兩個人的錢認真是算不清楚的,
你妹又沒吃虧,你會算,人家博士還會算輸你?

prno112 wrote:
我弟弟他老婆要買房子...(恕刪)


我美國友人的說法:

1. 錢很多的話,婚前協議一定要簽
2. 有簽婚前協議的,他還沒看過沒離婚的

new-flag wrote:
令妹要是沒在煩惱,您...(恕刪)

不是偶煩惱 是老母在煩惱

綠奶茶奇異筆 wrote:
所以我說的沒錯啊.....(恕刪)

我們家不需要算計人家的財產,只怕被虧,這是長輩的想法
從你的敘述中,看不出你妹吃虧的地方
那就把房子賣給你阿母,登記她名下就好囉

wcc996 wrote:
不是偶煩惱 是老母在...(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ony9 wrote:
那就把房子賣給你阿母...(恕刪)

+1. 這樣就可以高枕無憂了
結婚前先考慮離婚的狀況是對的,不是鼓勵離婚,
只是雙方應有的權益跟責任要分清楚,會發生什麼是很難說,
原則上很贊成樓主的做法。

法律問題是不是去請教律師或是那個代書朋友比較快?
01嘴炮超多,你問也不會有太多有建樹的意見,
我承認我也是嘴炮,不過不會像某些人隨便開炮就是,
樓主還是快點去問專業人士吧。

wcc996 wrote:
小弟想請教各位大大
...(恕刪)


美好的婚姻是建立在雙方互信的原則上,或許樓主的妹妹與妹夫的婚姻幸福美滿
結果樓主跟媽媽2人在那邊窮緊張
庸人自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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