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ochuan wrote:2年多的婚姻,因為生...(恕刪) 真好!!!兩年多的婚姻就能發現一個人的真相~至少!!你妹妹不是經過10年或15年!才後悔!!錢不用退!!對方那麼不要臉了!!你還替他顧面子!!要走就走!!到時後看看法官怎樣說!再決定下一步!!
maochuan wrote:2年多的婚姻,因為生...(恕刪) 當所有主因都集中在男方身上的時候.我實在是想不出來你老妹會輸的理由會是啥小鬼判決= ="金飾要互換回來合情合理.這一點是OK!當然!男方想耍北濫那也不用客氣了!但是問題卡在12萬=.="若這一條如你所述.那就不用怕了!該給就給ˋ該還就還!順便叫男方簽一張這一條12萬已經歸還完畢.日後不得再拿這條騷擾女方的約定.不然法院見!證人?兩邊老的= ="男方不爽?等他有法官大尾再來講吧離婚證書簽了.證件也記得要去戶政事務所更換.費用....我當初離婚去換是100啦XD走法院?難看的只會是男方不會是你老妹= ="試試吧話說我前岳母還在校想也是差不多數目的一.一"不過這一條是老媽在管的
maochuan wrote:2年多的婚姻,因為生...(恕刪) 樓主後來的補充 看來12萬是該還呀.. 因為是你妹妹公公先拿十萬給你們家還銀行的錢另外是店面裝潢的錢把錢還清 同時白紙黑字寫清楚兩不相欠才不會被講話吧標題下的讓我以為是男方要女方歸還聘金之類的
kegabu wrote:老公沒責任,媳婦不要...(恕刪) 講這種話的人真是該打屁股!好在頭腦很清楚另一半這個樣子已經打算小孩給爸媽養了,代表自己整個家庭都託付給爸媽,將來呢?不就坐吃山空,有固定收入,但是不想開創未來,想想也挺可怕的!社會上常常被講不負責任的爸媽就是這一款啊!只為了長輩想要孫,父母則無須負責任而造就出來的小孩,好到哪裡去?能堅持不生是對的,起碼暫時這樣真的不適合!還好早早就離婚,別浪費體力去生"不對的家庭"的小孩,生小孩事逼得這麼緊,會不會給你妹好好做月子還不知道咧?!兒子打電動都不管了,還管你其他事?!
家裡蹲失蹤事件 wrote:莫非這社會上,女人是...(恕刪) 先你一個...這個社會真的病太深了...不管任何事,好像物化了女人,就很好解決似的...假如今天換成男生來問:當初花了兩百萬娶的女人,竟然因為不生小孩而要跟我離婚...這個時候,大家會站在哪邊??...一般人的認知,結婚大多是要生小孩,成家的...另一方若不好,就不要娶,不要嫁...不要結了才在那邊雞雞歪歪的...現在要離婚了才在說當初是兩邊老人家急,才會嫁那麼快的...我想,不負責任作風的,不只男生吧...如果離婚的女生就是這麼的令人同情...那靠著"不生小孩"這招來結婚離婚...可能還滿好賺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