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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longer exit

americanshorthair wrote:
我跟老公感情已經很平淡
...(恕刪)


我倒覺得不可以因為女人說她老公有外遇

就完全是男人錯了

這種事要問很多已婚男人

家庭事...真的好難說清

有些老婆實在是....

沒外遇只是顧念家庭和小孩...不然...真的很想說外遇只是剛好而已

這個時代~~真的不是只有女人才因為小孩還有家庭不離婚
~~~~~~
no longer exit
要提告, 態度要強硬, 要讓他知道他是錯的.

至少要表現出"你偷吃就該死"...

這樣才有談判籌碼...
妳的傻只會換來老了之後被拋棄

現在可以爭取妳的權利卻放棄

將來就算有伴...也會跟阿諾一樣

心不在妳身上

而外面有小三+私生子

妳還是過妳自己的生活

卻已失去妳當年可以爭取的權利(贍養費)
我記得沒錯的話,加州離婚只要一方向法院提出就可以離了
根本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
所以你說你老公不願意,其實應該是......你不願意吧


迷惘之人 wrote:
我倒覺得不可以因為女...(恕刪)




TATAMAMA wrote:
我記得沒錯的話,加州...(恕刪)
看起來是男生的錯,所以
男生不願離婚, 很大的原因可能是, {她沒有錯,不知該怎麼說離婚}
而女生以為男生還愛著自己, 而不願離婚....

以後的是自己要過的, 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最重要,所以決定在己.
四人行(+小孩)你會快樂嗎?! 妳可以過的下去這樣的生活嗎?!
可以另當別論, 若不行, 總不能人財兩失!!

不管你原不原諒他, 女人身邊還是要有些錢~
因為他做錯事,所以你需要給我多少錢!房子過戶....都可,才能消氣(我們不是聖人,我不相信你不氣)
寫個單據,因為男生外遇生子,願無條件給女方XX元,或房子...土地....,
免得以後離婚還因為夫妻財產制的問題,還要分一半.
不知道未來會是如何, 還是先拿點錢在自己身邊....


知情(外遇生子)後6個月法律追溯.
防人之心不可無, 或許他只是要軟化你的態度,
準備點證據, 以防不時之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60707202
39歲還算年輕啦
東方女子 保養得宜 還可以騙騙阿兜仔
別這麼看不開
世上比你遭遇慘得人多的是
趕快開始新生活吧
幫你灑花 慶祝新生

americanshorthair wrote:
說真的贍養費我恐怕也拿不到
因為過去幾年在報稅上我的收入比他高很多
並不是因為我比較會賺錢
我們是一起工作
但是客戶付費都是付給我比較多
大概佔了百分之七八十
該不會離婚還要我給他贍養費吧
(恕刪)

沒偷吃的人,離婚卻要給外遇.偷吃的人贍養費?妳嘛幫幫忙,用常識想也知道不可能這樣判,法官如果真的這樣判,你來告訴本王,本王飛到美國去砸雞蛋....哇哈哈

americanshorthair wrote:
我今年39 跟老公從...(恕刪)


美國動不動就告來告去的!!!

難到妳還沒融入美國文化嗎?
杏花,别再為我哭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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