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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讓事情告一段落吧~


芊芊爸爸 wrote:

感謝大大回覆,我會再...(恕刪)


保險公司的理賠員...是可以對理賠案件..提出異議的...

不然金手指..金腳..何來..何況..警方.調查..確定是..謀財x命..要賠變不用賠..理賠金

是理賠部跟提報人x2或x3的獎金可分.不是嗎?
發動人肉搜索吧,把那個沒良心的人揪出來上媒體,這樣官方才會重視,也才會協助
http://tw.myblog.yahoo.com/sanjing-sobar
阿華的保險是跟你老婆投的,那你老婆有那男人的資料吧…
建議…把那爛男人揪出來
還有跟保險公司反應,這事件有疑點,建議保險公司要深入調查
真是讓人唏噓的事情. 希望女方的保險受益人有加註"法定繼承人" 這項.這樣至少小孩子多點保障..

關於受益人.想到以前老師有提醒. 找了一篇文章給大家參考囉..

【聯合新聞網 蔡靜紋】

買保險最主要是保障想照顧的人,因此要記得投保時清楚填寫保單受益人,或隨時視實際需要變更受益人。

規劃保險受益人時,常見幾個問題,包括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許民眾也有類似經驗,出國前匆匆忙忙在機場櫃檯買旅行平安險,服務人員卻沒提醒要填寫指定受益人。在這種情況下,若民眾發生保險事故,該筆保險金將做為被保險人的遺產,會納入遺產稅的計算基礎裡,屆時親人就無法享受保險免稅的好處了。

另外,未視實際生涯狀態改變而變更受益人也是常見的問題。例如夫妻離婚後未立即變更受益人,若萬一身故,可能理賠金就會給了不想給的前妻或前夫,或父母去世後未重新指定受益人,萬一發生事故,理賠金將分配給自己的兄弟姊妹,而無法給自己的配偶或子女。其實,調整受益人很簡單,只要以書面方式通知保險公司即可。

瑞泰人壽總經理包道霖說,通常要保人指定受益人時並無人數限制,甚至可指定基金會或機關行號為受益人。

至於指定受益人可分三種方式,第一種是指定為「法定繼承人」,依民法規定,法定繼承人除配偶外,其順序為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當同一順序的繼承人有數人時,則按人數平均繼承。

第二種為指定「順位受益人」,即前一順位的受益人仍活著時,即由該順位的受益人領取全部的保險,舉例來說,張爸爸投保2,000萬元壽險,以太太為第一順位受益人、第二順位是子女、第三順位是父母,若張爸爸身故時,2000萬的保險金全數由太太領取,若夫妻倆同時死亡時,保險金則全數由第二順位的子女均分;若指定順位的受益人皆死亡時,則給付理賠金給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


第三種為「同時指定多名受益人,且事先約定各受益人之分配比例」,例如李先生投保1,500萬保險,指定受益人部份為配偶得30%、2名子女各得25%、老父得20%,當李先生身故時,保險公司將依分配比例給付。若其中某一指定受益人在事故發生前或與被保險人同時死亡,則該部分理賠金應由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領取。例如李姓夫妻同時身故,那麼原來給付給配偶的30%理賠金,就由李先生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也就是他的兩名子女均分,故兩名子女可各領得600萬元,而李先生的父親仍獲得20%的理賠金。

chinack0211 wrote:
4. 一個有信譽的大公司, 對員工的私德尤其重視...
...(恕刪)


沒錯! 很多公司對在對岸台幹都是如此,可以零買,可以包,但不要出事!
出事的定義就可大可小...
嚴謹一點的公司,只要有糾紛,隔天馬上上飛機!
有的公司只要大老婆不講話就沒事...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就去演新聞
快停權了 wrote:
沒錯! 很多公司對在...(恕刪)


在看板大的文
電腦的音樂剛好播放 " 崇拜 "
......風箏有風 ,海豚有海.....

好慘!
看的好生氣

有個問題,那個父親有權力把小孩送到育幼院嗎?
他有義務撫養照顧小孩,也不是沒有能力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還把小孩送到育幼院,國家應該要強制剝奪他的監護權吧?
男方回來台灣了!!

小孩最後會交給男方的父母照顧,喪事辦完之後,男方會返回韓國工作!!

這是最後得知的訊息!!
我的生活元素:家人、攝影、重機

芊芊爸爸 wrote:
男方回來台灣了!!小...(恕刪)


從此過著與小三幸福快樂的日子
因為有fu所以Fuck
相信人的心裡都有一把正義之尺....
但我們真的有辦法衡量好人與壞人之間那一點點的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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