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塔小姐 wrote:
女生嫁你,該嫁你的家...(恕刪)
+1
現在只不過幫幫忙跑跑腿就抱怨的話
那就OVER吧!
不然你就保證女生嫁過去後你是自立門戶讓她當貴婦
女生對於家事瑣事公婆照顧等等什麼都不用做後再來抱怨
因為單只有你對她家付出才會不公平嘛
對不對?

不過誠如之前的大大所言
現在說結婚還太早了呢

BTW老人家打打麻將打打牌不錯阿,動動腦筋才不會得老人痴呆,老化才不會那麼快
諧星界的翹楚 wrote:
強者我朋友是一個電子工程師
不好意思小吐嘈一下,樓主開頭是寫著「強者我朋友」
照理說應該是以第三人稱來寫吧?
諧星界的翹楚 wrote:
出去玩都牽手了 ,我想應該是在一起了(還是我自我感覺良好?)
可是這幾次去她家感覺怪怪的, 我想以著要結婚的前提之下
諧星界的翹楚 wrote:
剛好對方家裡馬桶壞了,我剛好在場,大概看了一下,去B&Q買了個零件,
其實這不算甚麼,但是,最近發現她們家只要有甚麼東西關於水電壞了,
都得找我過去一下, 而對方母親又是個很厲害的腳色...
應該是知道她女兒很搶手,我這樣子的人可以追到應該要多多巴結一下她們家人的感覺,
可是到中間開始就變成第一人稱,樓主要承認你就是你朋友嗎?
建議是,不要想太多,吃得到加減吃,吃不到換一家餐廳
台灣餐廳這麼多,何必單挑一家菜色貴主廚又難搞定的餐廳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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