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那房間有限 ,誰能打包票你哥不會那天突然想娶 ,跟岳家住省的擠成大家庭也不錯 ~至於小孩就說好生兩個 ,第二個跟老婆姓 ,至於男女就別計較 ,正如你未來老婆的情形 ,女生也是能傳宗接代的 ~要是我會比較在意工作問題 ,我也因為愛相隨換工作 ,不過我是先請假偷找工作才離開 ,因為經濟獨立才能人格獨立反而因此可以要求結婚別太繁雜,早上公證晚上宴客就好 ,別搞的累死了 ~
哈哈哈......!沒想到版主發此文與我境遇相同啊!我是婚後搬往岳父母家同住,七年後單身返回,妻兒子女皆歸還與岳家,下場是離婚,以下建議端看你是否做到~1.你與女友才交往一年,確認雙方互為終身伴侶嗎?(我當時立場堅定)。2.你在家中確定是孝子嗎?比你的兄弟姐妹更孝順雙親嗎?(我的立場是稱不上孝子,但也事以至孝)。3.結婚後與岳家同住,你能將岳父母視同親身父母嗎?(前一年我能,第二年後我發現完蛋了!老婆有事不 與我商量,直接跟岳家商量,孩子有事直接找外公外婆。岳家有事請妻子或兒女宣旨予我,不奉詔不得晉見)。4.雖在岳家三餐不缺,但寄人籬下,左鄰右舍目光鄙夷;尤其是三姑六婆的鼠肚雞腸,試問你可否忍之、逆來順受?(第三年後我便想揮刀將其殺盡、以杜悠悠之口)。5.你妻子的所有至親,你皆要提高一倍予以侍奉。例如:岳父母視為自己親身的爺爺奶奶,伯叔嬸姨視為自己父母....等,因為娘家派系已經用提高一倍的眼光來審查你。(第二年我便心如死灰了)。6.除了早晚請安,你所說的話都是廢話,你所作之事都是多餘,你能安否?(第二年就此事與妻子常吵不休)。7.你的妻兒子女將你視為提款機,其餘家庭天倫都是多餘!妻子不再與你恩愛,孩子與你毫無倫常(孩子缺錢找你的岳家,被你責罵找你的岳家哭訴〉。入贅不是問題,搬與岳家同住不是問題。如你很幸運碰不到我所遇之事、那就先恭喜了!我目前離婚搬出其地在外租居已為期一年,這份自由我如今相當珍惜啊。
chiwang1028 wrote:大概說一下0.0交往...(恕刪) 這種事 只要你父母同意 你自己也ok的話 其實也沒有什麼因為你還有兩個哥哥呀 所以沒有香火的問題不然還有一個折衷的方法 跟未來岳父母說 以後生小孩 一個跟老婆姓 這樣不就解決囉~
AJPTAYLOR wrote:這年頭沒有嫁娶入贅之...(恕刪) +1結婚不要想太多吧住女方家的很多啊, 我堂姐的丈夫還不是住在我們老家, 因為他在台北工作,總不可能因為結婚就要回南部生活吧....住我們老家省錢又有人幫忙照顧小孩.......
我當初也是因為這兩個原因~跟交往了12年的女友分手了 而且是被甩的那個.....他也是要求婚後要去住他家~而且生的小孩在還沒生之前就要先選好哪個給女方姓了這種賭注對我來講太大了~搞到最後喬不攏就被甩了..我這種想法不知道會不會太自私及太大男人了點雖然我有弟弟 他也有個兒子了...
matiasimon wrote:我比較想知道為什麼女...(恕刪) 那你也要順便問一下為什麼男人給女人養是吃軟飯,女人給男人養是天經地義,男人有光宗耀組的責任,女人有嗎?女人遇到困難哭沒人笑她,男人一哭呢?為什麼男人有這些包袱?為什麼男人等女人叫有紳士風度,女人等男人就是男人沒有時間觀念?我很想問為什麼阿.
a6271574 wrote:哈哈哈......!...(恕刪) 恭喜你,好嚴酷的題目,你有存到錢吧?不過是一點小錢就被人家用放大鏡檢視,你怎麼能撐那麼久?你是不是被你前妻利用了?原來還有比我命苦的人,她們根本不把你當人看.
orioccidental wrote:真的要那麼先進的話就不要談嫁娶不要談嫁妝、聘金、拍婚紗、宴客只要談結婚、公正就好...若覺得女方不是嫁到男方家,聘金以及嫁妝都不需要談不然只是半套而已 聘金嫁妝是多的~本來就沒必要可是婚紗宴客這些如果是新人自己岀的錢,有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