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wenlly wrote:
說的真好,
雖說某種程度我也認同版主的說法,
但是反過來想想,男方如果去跟女方說,
那這樣好了,以後小孩跟你們家姓,
掃墓我們世世代代都兩邊都掃,有需要的話,將來女方這邊的"公媽"男方也會供奉,
我相信,
對方不一定硬會叫你出聘金的
這個論點,在雙方言明之後,我是贊成+1
袛不過,有人想得了裏子,又要面子
吞不下去

當時談到結婚的時候
我跟講當時的男朋友現在的老公講
我們是結婚 不是我嫁你或你娶我
是平等的關係
所以我們家不收大小聘 12禮 甚至連訂婚都不用辦
沒任何習俗 餅錢是實報實銷
結婚都依男方 要怎麼辦都可以
(後來是參加台中市集團結婚 然後回先生老家宴客)
不過希望禮俗越少越好
如果有非要不可的禮俗 請自行準備
(例如竹竿豬肉什麼有的沒有的 不過本姑娘不配合跳火圈 啊是過火爐)
結完婚後我們自己住
到現在兩年多了
過的算是很自由自在
回婆家時先生會主動去幫婆婆洗碗做家事 而我負責顧大寶
女性朋友啊
拿那幾十萬並不會變成有錢人
自己的父母恩自己報 不該是公婆或先生幫你報
就算結完婚後你還是你爸媽的女兒
繼續孝順也是應該的
何必拿人手短 讓人記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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