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沒同居過不過個人認為同居只能測試兩個人在日常生活中到底合不合真正進入婚姻還是不一樣的起碼必須面對對方家人這點就天差地遠同居當然有其好處兩人不合能隨時砍掉沒有任何負擔但....真心建議女生最好還是不要跟人家同居對自己比較好男生~如果你有意跟對方結婚~不要跟長輩說你正跟對方同居雖然民國100年了然而本人周遭長輩只要聽到某女跟人同居通常評價.......
周濟民 wrote:等你以後有女兒你會同意她們婚前跟男方同居試婚嗎這點很多人就自打嘴巴了恕刪) 都馬這樣啦!! 吃別人女兒,自己女兒不讓人吃這就是男人的心態...尤其現在的大學生,同居讀書讀到天天都在研究健康教育
Mask1491 wrote:跟女友同居好像當下感...(恕刪) 看你的心態我們已經同居12年多了, 兩方都覺得沒有結婚的必要, 這些年下來雙方家人早就用家人的方式相待, 只是沒有結婚證書. 那一張紙看你覺得重不重要? 重要就去公證, 不重要就免麻煩了, 如果將來生小孩了還是沒有結婚證書, 單親是有補助的~~當然我是不鼓勵用這種方式去拿政府的補助啦!!結婚或同居都是一樣的, 會偷吃的還是會偷吃, 會爬牆的照樣爬牆, 只是在法律上的責任不同. 但是能專一的, 就沒差了~~
我是論及婚嫁後才跟老婆同居,訂婚後老婆才常住我家,大概同居半年吧,同居其實未嘗不好,可以先了解彼此適不適合一起生活,還沒結婚還有反悔的機會如果只是為了方便,我覺得同居久了, 新鮮感沒了, 大概就不會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