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EAN1975 wrote:
你的人生真簡單不過以...(恕刪)
對我們來說,結婚只是一個儀式,給長輩看的,都在一起10年了,彼此都很清楚對方的脾氣
早就不是小夥子,一晃眼就快40了,很多東西根本不是那麼重要
我們只在乎身邊是誰陪著,以後可不可以一直開開心心吃吃喝喝到處旅行過日子,
和女王的家人早就像家人一樣相處,所以彼此都不會為難對方
女王喜歡搞MV,設計喜貼,回禮,還有一些瑣碎的東西,我就由她去,
我負責挑個漂亮的鑽石給他,籌備兩家人參加海外婚禮的行程,這大概是我花最多心思的地方吧
pppleo wrote:
你可能搞不清楚狀況,民法從97年開始,婚姻是登記制而非儀式制.....婚禮不過是個儀式....
兩個人彼此收入和能力都對等,根本不會去考慮甚麼婚姻保障,甚麼約束....
又不是女明星等著被老公扁或是偷吃然後吵著要贍養費.....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