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xydonkey wrote:不意外 +1難道真的就只有一餐路邊攤嗎?...(恕刪) 因為前一天已經先上館子吃過飯了,當然該少的禮物也不會少。情人節當日我與她都是正常上班,她又是比較晚下班的。所以就只是像平常一樣去找話吃個晚飯,閒聊罷了。
8/18更新補註一下,我沒交待的很清楚。情人節當天只有簡單的路邊攤是因為在前一天已經吃過飯了。我與她當天都有班,所以就提前過了。至於禮物,事前有幫她從美國帶一個coash的皮夾...所以要澄清一下...總之,感謝各位的各種意見。挽回我還是會做,雖然看來沒什用。但至少做了,比不做日後後悔來的好。但也不會勉強。再難過的日子,還是得過。感謝。
一個月就立刻能放手的情況如下:1.你原來就不是她的菜...2.你原來就不是她的菜...並且她的菜來了...這完全不用去探究原因 也不重要(反正知道真相 要不輕傷 要不就重傷~~~~~)挽回要幹麻? 難堪而已...說穿了不就只是自己懦弱罷了...瀟灑的人 就算跌倒 動作也比較漂亮...不乾不脆只會讓人(她)笑話...趕緊尋覓下一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