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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輪到我了

哇係紅豆辣 wrote:
不太懂捏?...(恕刪)



樓主是說還沒分手時,是女友,分手後,變前女友,還打電話,問樓主要不要去綠島玩
砍掉重練+1

有一就有二,無三不成禮。

現在的你只是個工具人,不要再留念了,讓她從你的生命中消失吧!

記得讓自已變得更好,自然而然,下一個女孩一定就會比她好。

加油!

難紅周 wrote:
兩個禮拜前
"前"女...(恕刪)

你被劈腿了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無須多說什麼
當然如果只是玩就另當別論

哇係紅豆辣 wrote:


不太懂...(恕刪)


因為已經分手拉
當然稱作前女友.......


分手前就說要去綠島玩
不過我已經不去了
等我的東西都還給我之後
我就從此不跟他聯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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