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男 wrote:我也知但我是怕上法院...(恕刪) 法官看的是誰對小孩最有利,你的客觀條件,薪水啦,愛不愛小孩啦,小孩跟誰對他最有利,所以要是你做的跟你寫的一樣,判給你老婆的機會不高,但是車子呢,很遺憾,婚後共有財產制,就算全部你出的,他也有一半,還有一招你也可以用,3年後就判定離婚,要求她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她如果真的愛到別人,這很折磨她,到時候,嘿嘿.
接受 解決 放下let go讓孩子快樂成長比較重要,如果老婆自己都不顧慮小孩了...就自己好好帶孩子吧!其實孩子心裡有自己的一把尺,爸爸媽媽是怎麼樣的人 她們心裡很清楚明白p.s 樓上的大大提供樓主的方法很妙+1一來妻子還是要回到家中,盡應盡的教養責任二來如果她心懷不軌,那這個法律途徑對樓主最有保障
19歲...因不懂事嫁給你.........過了5年......還是一樣不懂事啊........台灣很大嗎........需要去大城市才能生活........這是啥屁話啊.....你還想等到他懂事嗎.......小孩是無辜的.....就這樣了....
簡單來說樓主的老婆就是没玩夠還想要玩~如果想要好聚好散,而且對方不要爭取小孩的話,我覺得不如談談雙方各退一步,車歸她,錢還你,類似這樣的方式,(車和錢是在她名下?)如果對方還是堅持甚麼都要,那樓主不是說知道她跟別的男人過從甚密,那就去找出證據當做你談判的籌碼,不然她好像已經把你吃死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