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 wrote:
房子是誰的名字本來誰就有權賣啊,並沒錯啊
今天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她就是所有權人為何沒有權賣??她賣房子怎會算詐騙呢?
詳細偷天換日的運作過程細節(棉角)我不敢說我完全瞭解
我朋友就是這樣,房子就是用老婆的名字(無貸款),結婚5年
後來老婆變心時,就把房子先賣了(有客戶來看房子,都是利用老公上班/出國出差不在的時間帶看房)
我朋友說,前妻事前絕對有計劃性的透過律師.房仲...等高人居間指導
因為我朋友打官司時,判決下來的確房子部分的價值一毛也追不回
我朋友的律師也說就算再告拿回的機率非常低,頂多只是告爽度而已
所以他才告誡我們這群朋友,以後我們的房子名下務必要堅決主張用夫妻聯名
當然版上若有能力更高的律師,你若保證有能力打贏官司,也歡迎PM給我,我很樂意請我朋友聯絡你
這個故事讓我想到我父母的真實故事
當年我爸染上賭博的惡習,把我媽跟他一起辛苦工作買到的房子都給揮攉光了…(當時房子是登記我爸的名字)
我媽以前年輕時不會爭取,現在年紀大了會一直抱怨當年她的苦命。
當年我媽嫁的時候,我爸也是好手好腳正規正矩的工作賺錢,我媽跟我老爸一起工作,幾年後也買了幾間房子。哪曉得那老頭的口袋一深,玩女人、賭博…什麼惡習都染上了。後來就不務正業不回家,我媽一個人要養四個孩子,還要繳房租,每天從早到晚打零工。當她被錢壓的喘不過氣,每天在哭時,我想,如果她當時堅持房子是登記在她那裡,或許不會走這麼辛苦的一段路。
人心會變的,妳嫁(你娶)的時候是好的人,但有時候運氣就是這麼差,沒幾年後人就走樣了。
我覺得如果房子是一起買的話,可以共同登記持有人,聯名登記的話,對方想偷偷賣也賣不掉。
沒錯,會離婚就是會離婚,房子不管登記在誰那裡都一樣,但如果真的不幸遇上要離婚的話,最起碼房子的保障還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