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aussshoestring wrote:說普遍現象沒什麼說服力...(恕刪) OK OK, 既然有共識是有機會帶回廠,是不是普遍現象也不重要了,不是嗎? klaussshoestring wrote:房錢呢?不可能帶回廠裏玩吧?...(恕刪) 這表示有帶回場玩的可能性,不是嗎?
不是崇拜者可簽到嗎?(誤)我只想拿這類案例告誡別人 我只能說,樓主你市面見太少了多看看*真正*的 家世良好行為正派的有錢人吧 還有我認為虛情假意根本是個屁愛這個的自己都有問題吧 ---回之前的討論串某人應該很矮(<155?) 學歷又低 (XX大?) (XX = a kind of bird)在繼承爺爺遺產之前根本沒有女人要理他現在好不容易可以找回男性的尊嚴了 (?)就開始不挑吃了這種人也有人要崇拜還有我沒說某人是誰喔
perillas wrote:某人應該很矮(<155?) 學歷又低 (XX大?) (XX = a kind of bird)...(恕刪) 來嚇嚇你:你說得很好,但是你得罪了全台灣的矮子,難道這不應該停權嗎?你說得很好,但是你得罪了全台灣的xx大,難道這不應該停權嗎?謝謝指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