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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追求女生有錯嗎

這有什麼好可憐的
哪個時代不是這樣
就算是你
同樣一個動作
正妹跟恐龍做起來對你的意義是一樣的嗎

sscloud wrote:
我也深有同感,同樣一個動作在喜歡你的女孩子面前就是一個正常的動作,
這個動作在對你沒好感的女孩子面前就會變成性騷擾,在這個時代的男孩子真的滿可憐的!
Kiwifresh wrote:
難道你會拍每個女生的屁股? 或是停紅燈磨蹭每個搭乘你機車後座的女生(包括媽媽姐妹)的膝蓋?

有些事情本來就要看場合看對象,哪有可憐了......(恕刪)


你舉的例子都很明顯本來就很好界定

你可能沒聽過那種部門來了女新同事
好心跟她說垃圾分類的額外規定(只是多說幾句話)
或只是多看她幾眼(其實只是她的幻想)

喝醉自己倒在你身上
那種根本沒碰她也沒有性暗示的言語
甚至穿著十分誇張只是多看幾眼
隔天就說性騷擾或你想要追她的花痴女

jyhjen wrote:
男生追求女生有錯嗎 ...(恕刪)


所以我都等人倒追的
STAR=YGG wrote:
你舉的例子都很明顯本...(恕刪)


你們舉的例子,也都是那個女人個人的問題吧...

(拍拍

性騷擾本來就很主觀,當某個女人嚷嚷著一件"顯而易見"是小事、她卻覺得是性騷擾的時候,她的意思就是: 她想歪了。

而旁邊的人會不會當真,就看當事人平時有沒有積德了,其實有時大家只是起鬨好玩。

--
該不會我的拍拍也會讓大大們覺得是性騷擾吧 XD
Kiwifresh wrote:
你們舉的例子,也都是那個女人個人的問題吧......(恕刪)



但是她自己的問題卻有法律幫她背書
這就是爭議點所在
雖然要不要起訴是檢察官的事
但是
曾被人告過性騷擾這個歷史會讓你被人拿來攻擊一輩子
你還會覺得這只是她的問題嗎

之前那個同學會拍團體合照搭肩0.5秒告上性騷擾板上也曾開板討論熱烈
不就是一個例子
Kiwifresh wrote:
性騷擾本來就很主觀

所以說囉
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
既然是平等的卻容許加入個人很主觀的認定
這不是很矛盾嗎

帥哥看你是調情
醜男看你是猥褻.........(好可憐 呵)

這是哪一國的人人平等?
STAR=YGG wrote:
但是她自己的問題卻有...(恕刪)


哀阿!

我說,
的確很平等

女生可以告你性騷擾
你也可以告女生性騷擾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拿出點智慧出來用,
你說得很極端,
但世界上不管男追女或女追男,
成功的例子根本不少,
失敗一次而已,算不了甚麼,
如果你真的做不到,
那你就男追男吧!
Kiwifresh wrote:
難道你會拍每個女生的屁股? 或是停紅燈磨蹭每個搭乘你機車後座的女生(包括媽媽姐妹)的膝蓋?
(恕刪)


這個「每個搭乘你機車後座的女生」有問題。

機車雙載難免肢體接觸,而且還要有彼此的信賴,一般除了夫妻情侶(或者追求中的)之外,一般男生也不會隨便載女生,比較自重的女生也不該去給沒有親密關係的男生載。既然上了人家機車後座,多少已經釋出一些訊息,偶爾男生猴急或者誤判情勢也是有可能的。如果只是單純需要交通服務的話,應該自己走路,騎車,坐公車,搭捷運.....
因咽廢食固愚不可及....從錯誤中不去理解正確的方式更失敗..
每個女生的個性不同.能接受的程度差異更大..
不對症下藥而是放棄治療那可不能說是成熟的想法...
jyhjen wrote:
什麼叫誹聞 ? 什麼叫性騷擾 ? 吾人寧可光棍一輩子, 也要維持清白在人間, 現在即便看到令人動心的女性, 要從腦海裡忘記她, 說實在的, 就跟丟掉一雙破鞋一樣容易。


如果你不是耿耿於懷, 無法忘記的話,
為什麼要PO這邊充滿怨念的文XD.

再說, 雖然性提告騷擾的定義是由被騷擾者主觀認定(不管男女),
但是罪名成不成立還是要看法官判定.

事事都有他的分寸在,
勇往直前,不代表拿熱臉去貼冷屁股.

男方拿著花在女方家門口等她,
等著要告白,這是勇往直前.

她已經嚴詞拒絕以後,
男方如果還持續出現,
那就是變成騷擾...

嚴重的話會被視為stalker...這怎麼翻?
尾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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