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hslee wrote:再同意不過了現實要考...(恕刪) 因為這正是他們邏輯上的矛盾之處,他們是「相對性地」以自己的主觀在尊重、篩選他們想要的生命,卻又認為他人行為應該要符合自己的主觀,方為合理。在不會因為殺害一隻小強、踩死一隻螞蟻感到心痛前,我覺得這群人沒資格大談尊重生命,只是他們偏愛且有意欲照顧的恰巧是生命體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