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andy50 wrote:
Q1:兩個人結婚後,...(恕刪)
如果是跟銀行貸款的應該不用一下全部還而是分期還吧?就算跟朋友借也可以請朋友通融一下,除非是跟地下錢莊借,不曉得為什麼會說無力償還,難道沒工作沒收入嗎?
夫妻的還是各自管理比較好,也不用讓對方知道自己收入有多少,家用開拿多少講好就好,都已經是夫妻了,難道連對方賺多少錢不可能不知道吧?金額可能會有誤差,但不可能差太多吧?不是嗎?



odaru7788 wrote:
我只是想探討私房錢的問題,如果雙方當初都已經協議好那沒話說,只是每天柴米油鹽,到底誰出錢就變的雙方似乎距離很遙遠,明明就是親密的愛人,久而久之就會分你我了,哪天哪一方賺得比較少,吵架時就會有話柄,譬如說,你一個月拿多少養家....,就不要遇到裁員,那豈不是變成家裡的米蟲,無形之中就傷害對方,如果雙方是共同財產,開銷就是公開,就不會有糾紛,花錢不是更光明正大,衝突不是更少

dkandy50 wrote:
也許你認為投資賺錢就是對家裡有利,賠了也是該叫另一半負擔,但這樣你不也算自私?
你懂何謂風險嗎?為了家,投資就可以把家人的錢賠進去?
恕刪)

我相信這樣的毅力不是我們一般人 可以承受的

一不小心錢尬不過來 就全家一起無限期環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