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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妳還回娘家掃墓嗎?

ckder wrote:
憲法有規定嗎?我怎麼...(恕刪)



沒錯 是民法啦
打錯了 憲法沒那麼容易改啦
憲法也不管這種事啦
謝謝
又來一個驕奢 公主病的女權主義者

所有的會導致離婚的行為基因
都有了
過年期間掃墓?.............有!

這個習俗大部分都是客家同胞(或住在客家部落)的人比較多(但非絕對!)

大多是選在過年前後十五天之內.

【達人】 豊富な経験と長年の鍛練により、 その道の真髄を体得した人。
eugeneyc wrote:
又來一個驕奢 公主病...(恕刪)


女權OK
驕奢?? 哪裡看的出來呢?
公主病?? 我身旁周圍 上下左右 我老公 可沒有會這麼認為

擔心你自己的婚姻比較實在吧
自我感覺良好
哈哈哈

過份自信叫無知!
先說明,我是已婚男性

已經是新時代了

人的觀念也要與時俱進

好的習俗可以保留,但有些習俗可以檢討改進

在現在少子化的年代,如果再說什麼女兒是嫁出去的就不用管娘家的事,那就是太超過了

我今年36歲,父母就只生了我姊和我兩個小孩,我周邊的朋友家裡大多也都是兩個,我老婆家也是只有姊弟兩人

雙方的家庭都要照顧,都要關心,這才是新時代的作法

尤其掃墓這種小事,參加或幫忙都沒什麼困難的


上面幾樓,有大大提到女生嫁入男方家就是男方家的人

我完全不能同意

我覺得結婚後女生是男方家的人,男生也是女方家的人

雙方的家庭都要關心與照顧

我結婚時,我拿了66萬的聘金出來,岳父岳母不僅如數退回

還拿了16萬給我購置家具

所以也不用在講什麼女方收聘金這種事(不僅我,我周邊的朋友結婚也很少有聘金這種事,要不然就是收了但也會回包相當的嫁妝)

客家人也是 ,
嫁出去的人可以去"看",也就是不能祭拜,
更別說外孫那些的.

我個人也是覺得不好,
只是長輩這樣說這樣做,
也不好說什麼.

可能大家越生越少時,就會改變吧
哪來那麼多禮俗好跟,結婚準備了一卡車湯圓的也是有離婚的機會.況且如樓上幾位所言,目前都已經少子化,兒子不回家掃墓又不准女兒跟娘家太親,那這樣還真不知道現在還有人堅持要生男生做什麼.

目前我看到的,會回娘家幫忙的女生通常嫁得都算滿幸福的,不是很認同這樣就是女權主義的說法.




個人覺得
如果岳父母對你不錯
自己家裡的長輩也不反對的話
是可以回去掃墓滴
不必拘泥於傳統習俗
倒是小舅子也該給他們一點責任感
以免遺禍人間
這種事看心意,
有心的話,
我每年至少兩次會從高雄開車到台北去掃墓,
7年來沒間斷過,
無意的話,
就算在家上香都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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