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chutw wrote:有特殊疾病嗎?...(恕刪) 兒子在四歲時經台大鑒定是為自閉兼過動兒,從此在兒子身上花了很多的心力.....常常在工作中接到老師的電話!匆匆趕到學校去處理!往往在事後得知不是兒子幹的!但又如何...............差輸在兒子語言表達能力太差,幾乎不會表達,所以在幼稚園,國小,國中吃了很多的悶虧..........
清官難斷家務事.. 因此孰是孰非是很難論斷的..我個人以為.. 婚姻及家庭是需要經營的.. 經營深層意義應該包括(1)角色的分工(2)彼此的溝通(3)設立階段性的目標(4)建立共識的經營規則(5)矛盾的解決方式等等.......... 當然前題是婚姻及家庭的成員對這個團體要有認同及承擔責任的認知..綜觀樓主所言.. 樓主內人似乎已經喪失對這個家庭的認同..也不願再承擔責任.. 因此走上勞燕分飛一途..我的建議是... 既然樓主已經決定.. 那就向前看.. 恢復正常生活.. 其他不必想太多...然而 我個人也有些疑問 既然樓主內人愛玩 也不願再承擔責任 為何兒子監護權會歸屬於她呢? 一般來說 法官評判監護權是會以監護人經濟條件.. 或考慮小孩未來成長環境優劣 作為判決依據的.. 關於這點.. 樓主可能沒有明言!!
john6517 wrote:清官難斷家務事.. ...(恕刪) 兒子在讀國中後,因位置於他媽媽上班途中!所以是由她接送上下學。放學時有不便再由我去接!小男生在讀國中時,正值叛逆期!我要求他!有過衝突,加上家中的權威是她媽媽,他要跟媽媽與姐姐住,再來我希望她媽媽多用點心在兒子身上!自私點我不要她太輕鬆,這想法在簽完後我後悔了!
建議德哥可以去找一套漫畫『黃昏流星群』也許看完之後心情會好一些...女人是善變的,生小孩前說會以小孩為生活中新,生了小孩後卻把小孩放在最後一順位這種狀況很常見(尤其朋友說的話永遠最重要... 先生和小孩永遠是最後一順位 and 倒數第二順位)要捨才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