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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代價,而且還離不了


ttony090522 wrote:
相信有捐款的網友都...(恕刪)

明細需要公佈才有正確性
誰又能保證自己手上的這份明細是不是真的呢?
除非有2個以上的人來對帳,且對帳的人越多,明細就越正確
所以⋯⋯⋯
沒多久前樓主已經私訊,各位善心人士的留言與交待了。我相信很多都收到了,至於樓主要不要出面一一道出,這考驗樓主處理事情的抗壓性與智慧。若是各位大大還是有質疑,就打165去檢舉吧!
qingteng wrote:
看了討論,好像在爭執...(恕刪)

還等31號?
真是醉了。
williamy wrote:
明細需要公佈才有正確...(恕刪)

也可說對,我覺得我沒權利,我沒捐一毛錢,我又不是捐款的當事人。

你如果認為有權利,請樓主主動公佈。

錢都是辛苦錢,極討厭不勞而獲的事!

hillside wrote:
還等31號?真是醉...(恕刪)

樓主是不是有說過湊滿30也會公佈?
這句話請大家好好的想想看是什麼意思⋯
我的帳是正確無誤,告知一聲,對我發言有質疑,歡迎跟我確認與質訊,我的部份一定知無不言。
williamy wrote:
明細需要公佈才有正確...(恕刪)

ttony090522 wrote:
也可說對,我覺得我...(恕刪)

哈,我只是看戲的,當然也沒權力要求樓主公佈囉
本來是想捐的,但發現謊言跟隱瞞,又不出來解釋,這樣還捐的話也是醉了
williamy wrote:


樓主是不是有說過...(恕刪)

公布不是重點
真假才是關鍵


從離婚變捐款,我沒去回看轉變的原因、過程,
但突然看到有人買咖啡,真是傻眼到極點。
可以搭版 給看到文,就忍不住想捐款的善心人們嗎?

這篇文章,沒有要人捐款,只是我看到這樣的工作條件,時薪只有140元,很心疼願意去工作的人與只能付出這些錢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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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拜託大家幫忙轉貼】
我是高雄市中正高工輔導主任湯雅玲,我們學校位在高雄市前鎮區光華二路80號,有個忙非常非常需要大家幫忙轉貼
一、 我們要【徵】「特教生教師助理員」其工作內容如下:
(一) 協助一名下半身癱瘓男學生換尿布,小便學生可自行更換,大便若太稀或量太大,就需要旁人協助清理,一天約二到三次,以及上下學需協助推輪椅,除此之外,該生之體育課亦需陪同上課。
(二) 陪同一名女學生上實習課、體育課和社團活動,因該生上課會有注意力不足及偶發的情緒行為問題,因此在實作課程及戶外課程需有人陪同上課,以利學生在學習上能跟得上進度。
二、 條件需求:學歷需高中/職畢業
三、 工作期程:107年2月21日~107年6月28日
四、 時薪:比照基本工資時薪140元/1小時,享勞健保。
五、 工作時間:每週一到五7:50-16:20,每日核8小時薪資(因更換尿布時間較不一定,因此需自行找空堂時間休息),但有時需配合學校行事曆,如星期日辦理園遊會、週六補課…等,都需到校,有時因配合國家考試需進行考場佈置,工作時間可能會縮短成半天。
六、 老實說,這是一份薪資微薄且沒有未來性的工作,政府給的時數也非常有限,但我們學校盡量努力募款,讓願意從事這份工作的人每天至少有8小時的時薪,但每個月大概也只有二萬元左右的薪水,真的很難活下去。
七、 會有工作期程的原因,是因為這工作寒暑假是沒有薪水的,而新的學期政府願意給多少時數,得視那時候申請的學生數和學生需求而定。
八、 如果您願意幫這個忙,或有任何疑問,請臉書直接私訊,亦可於上班時間來電723-2301分機260(輔導主任湯雅玲)或7232301分機263(特教組長謝美慧)
九、 當然,如果您幫不上這個忙,也努力幫忙將這訊息轉貼出去,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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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各位有興趣,自行跟該機構聯絡。。


在下有對Lydia或是Joan小姐有一點建議,既然您選擇直接收網友的錢,
奉勸您如果捐款已經到30萬,夠讓您還給公司換取“自由”的生活,麻煩您馬上停止接受捐款的動作,因為網友只是救急,避免您坐牢小孩子沒人顧,剩下的是您自己的責任,申請前置協商或申請破產,找個領現金的工作,好好把孩子養大,教他堂堂正正的做人。

不然接下來繼續收錢的話,那跟路邊放個碗等著錢或是最近很紅的實況主接受乾爹斗內(donate)的行為差異真的不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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