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ellau wrote:...我真的沒去過 也沒花過....老婆不要 就去嫖妓 這說不通巴...國中沒賺錢的時候你怎麼解決的-,-?少在那邊當理由了..(恕刪) 這樣舉例比較恰當當你吃過牛排的美味後, 突然天天叫你只能吃清粥. 你覺得.....?1. 吃清粥就吃, 反正活得下去2. 吃清粥還是得吃, 偶爾去吃一下牛排吧3. 誰只給我吃清粥, 我就跟誰離婚! 找一個會做牛排的在一起!OK我知道您選擇的是1.
坦白講應該好好去了解先生為什麼要做這種事?可不可以改,不可以改的話自己可不可以接受?嫖妓是付費的肉體服務而已,為了這種小事離婚,對小孩子太不公平,古今中外的名家,都有充沛的性慾,從奧運使用保險套的數量可見一般,既然先生相處很好,就好好的經營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