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se wrote:
若男方沒有明說(告白/情書),但女方感受到其企圖
想在不傷人的情況下讓對方知難而退,不採「方法一」該怎麼做呢?
總不能直接說「不要輕易愛上我」吧 (說不定這也是一個方法)
生活環境不同,會不會太有禮貌反而給了對方不必要的希望,
不斷給軟釘子,就變沒禮貌+公主病呢?
倘若如此,那現代女性要如何有禮的拒絕,才能當朋友呢?
而不是給人很難追,又沒禮貌的印象。
畢竟,被拒絕後就不相往來的人也不少,而我個人覺得多半女孩子的心都是很軟的。...(恕刪)
可以採半建議半討論的方式
比如說女主角假設很活潑好了,就可以故意對男人說
我覺得你比較適合稍微文靜一點的女生,以後有看到適合的我介紹給你
這樣應該男人就沒戲唱了
如果男人再往下糾纏,覺得自己一定可以成為對先生
這時就只好來個冷處理甚至避不見面
不要覺得人心這麼狠
感情勉強不來,男人也會怕恐龍糾纏
那為什麼女人就不可以拒絕自己覺得豬頭的男人糾纏(豬頭不豬頭要看主角的看法...)
至於避不見面...如果這樣對大家都好,沒什麼了不起
失去一個朋友總好過拖著一個朋友的感情生活
如果是好友也會希望對方有好歸宿,所以寧願傷害對方也要讓對方放棄
(而且其實就是不管用什麼方法拒絕對方,對方都會受傷...)
沒人規定做不成情人一定要做朋友,也沒人規定男女除了男女朋友之外不能做朋友
要看兩造的看法如何
(當然我自己是傾向即使當朋友也不要太常見面...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