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liang wrote:
當然不行呀,所以才有伴侶制的單方解約這事。
婚前協議在國外行之有年,一但分離就依協議走。所以國外的環境是適合伴侶制的
台灣沒這習慣,一但強推會造成很多不清楚這制度的人在選擇之後,一但面臨被解約而一無所有。
...(恕刪)
外國單方面離婚後,如果沒有婚前協議,一樣要分財產。法律是要配套的。
Wingman: Revisited wrote:
像什麼?有的權利一般...(恕刪)
夢夢小仙 wrote:
不知您是落在哪個年齡層
我父母那年代 標準的SOP就是 畢業→工作→結婚
但這幾年除了100年的結婚潮以外,年輕人都停在工作階段就不敢往下了
北部由為明顯,WHY?
1.沒有錢,就是最大的問題
婚禮的費用、成家的費用、養小孩的費用...讓很多人猶豫不前
2.交往觀念開放
以前對於單一伴侶的責任感,到現在越來越薄甚至一直在騎驢找馬
3.男女的獨立思想
越來越多單身主義者出現,覺得自己一個也挺自由愉快的何必要結婚
其他比較瑣碎的因素就不多說了
如果您也觀察這10年來的變動 或許也能明白結婚在這個時代伴隨著煩惱 也常使人不敢隨意踏入婚姻
可我還是要說單方面解除合約的制度
其實跟男女交往一樣
多一張紙,多此一舉
想要開放同志結婚,就直接修改婚姻法
不要浪費大家的錢來制定奇怪又多餘的法條
錢不好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