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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又怎樣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重點不是離婚的原因

重點是離婚後小孩的未來


那就想辦法不要離婚。

還沒結婚就想到離婚有點早。

試過所有補救辦法後再討論這個問題比較實在。

東西壞了是要先看能不能修好它,而不是馬上丟掉。

抱歉,忍不住回應了。= =
妓者:請問各位鄉民要如何才能30CM呢? 01鄉民:嗯~~~這問題很難,不過打對折應該辦得到。
簡協運動 wrote:
不嘴砲,純回應。

...(恕刪)


商量無效呢?結局也是分手從頭再找過。

您可以商量,所以您結婚了。我本身就是個實例…

(我又發錯‥嗚~)



我已經打N回了…

是的,認清不適合所以分開,不浪費彼此時間再重頭找過,

但就多了一個選擇的條件,人總是如此的,只是各人選擇不同,沒有誰真的對或錯,

擇己所好勝過聽人言順人意來得好很多。

我還是認定年過三十未嫁未娶不論男女,不管自己堅持什麼,

外人(除了自己之外的人)都沒有資格扣頂帽子或打臉。



我覺得後續還在討論的早就偏主題了‥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男方家住台北,女方家住高雄,各與父母同住,各有工作,
若結婚, 是誰被迫要遠離自己的父母與對方父母同住?
不要嘴炮, 看看周圍實例就好。


我有兩個朋友,婚後住在老婆家,也就是跟岳父岳母同住。

跟公婆同住的女性朋友,身邊還沒看到半個。



只是誠實一點罷了,對事不對人。   
紫泓飄孀 wrote:
商量無效呢?結局也是分手從頭再找過。

您可以商量,所以您結婚了。我本身就是個實例…

(呃~就不發在文串裡了。)


= =看到有人回,我就會想發,我又要自打嘴巴了。

那就表示妳們不合適,另外,堅持與父母住的原因也不一樣。

有的是獨生子女,一定要照顧父母的。

有的只是單純不想離開家,原因很重要。

乾脆另外開個討論串好了,不然我會打到臉頰都腫了。= =
妓者:請問各位鄉民要如何才能30CM呢? 01鄉民:嗯~~~這問題很難,不過打對折應該辦得到。

david210 wrote:
別再自我欺騙自己多好多好了
事實是殘酷的
在男比女多的時代
妳仍然是剩下來的那一位



今日最中肯


XD


剩女 就是會自我解釋 永遠不願意面對自己是否有問題


就算男多於女 有些女人註定會剩下來

david210 wrote:
男人還有什麼不能承擔?
一堆人房子車子都掛老婆名下
每月薪水也乖乖奉上
在家也會分擔家事
還要承擔什麼??
現代這類新好男人已經不少了
遇不到絕對是妳的問題
別再自我欺騙自己多好多好了
事實是殘酷的
在男比女多的時代
妳仍然是剩下來的那一位


台灣的適婚人口,其實現在應該是女比男多很多了。


因為有一兩百萬個優質男性, 

都在對岸。





只是誠實一點罷了,對事不對人。   
紫泓飄孀 wrote:
若轉告予您,這句男人勇敢一點,多承擔一點,是我身邊35歲未婚的男仕所言,

會不會讓您少一點偏見?


何來偏見?

我本身也是願意多承擔一些的男性。 (前面不是寫了嗎,出門都我買單,也覺得ok)

但,

許多女人很奇怪,給她三分顏色,就開起染坊,

對她稍好一些,態度就不同了,便認為這些都是男人理所當然應該做的。



只是誠實一點罷了,對事不對人。   

綠奶茶奇異筆 wrote:
何來偏見?

我本身也是願意多承擔一些的男性。 (前面不是寫了嗎,出門都我買單,也覺得ok)

但,

許多女人很奇怪,給她三分顏色,就開起染坊,

對她稍好一些,態度就不同了,便認為這些都是男人理所當然應該做的。



有有有


這我常常在警告我家那隻 32D

說不要給你尊重妳給我當放縱~~~~~XD


這我常常說

david210 wrote:
典型的剩女言論觀念就...(恕刪)

Father figure 不一定要是生父
要的是能讓孩子look up to 的榜樣就行了
首席工程師 wrote:
這我常常在警告我家那隻 32D

說不要給你尊重妳給我當放縱~~~~~XD

這我常常說


你家那隻32D,

年輕,所以比較好教育,

許多熟女,也許是3x歲了,觀念都根深蒂固,

講都是講說自己最重視溝通了,結果還不是要男人通通照她的想法。



只是誠實一點罷了,對事不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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