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 wrote:
就日子還是要往前走...(恕刪)
我就說台南這邊的情況,
在台南這,
如果女方婚後被抓到這情況,
女方整個親友都會覺得丟臉(除非婚前就有說),
然後等著被男方宰。
離婚後,
台南這風情是同情男性然後嫌棄女性(包含工作、交友,很多方面會變得更加困難。),
男性要找下一任通常很快,
女性則是從此終身未婚。
是否會更好??
在台南來說確實對男性會更好,
但是北部就不清楚,
不過台南這邊敢離婚再成家的,
最起碼家裡有房子。
(女人亂搞被所有人唾棄,而類似的情況在男人身上,則是不養家的男人背所有人瞧不起。)
至於最近女人吵得很夯的,
"不要和公婆同住",
很簡單的事情...
女方自己準備一棟房子就可以理直氣壯的這樣要求!
而且男方通常也會同意。
至於女人自己錢沒多少又愛要求男人有車有房不跟公婆住...
說真的,
台南我看不到這種白目的,
台南這邊的有錢人都是老一輩的,
錢要不要留給下一代還要看他們意願。
(我是不信有多少女人30歲以前有過千萬的存款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