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看完,原來是兩年前的舊文....不知結局如何,但是,分了不意外.不要踩我 wrote:我:可是我認為 結婚兩人一起拼 一起存錢表現決心 到時錢不夠 要借也比較好說話( 你女兒吧我大哥的車都撞爛了 那筆錢現再是我再背 聘金被你女兒撞掉了)母:我女兒不能作家事 有富貴手 也不能洗碗筷煮飯我:這在我家不是問題 你女兒下班 我媽都煮好了 不然就是我煮好了(我媽代孫子)這時她二姐跳出來了姐:你一個月賺多少 房貸多少 你是想要我妹幫你出房貸吧 還是要我妹養你 你要知道要是我妹失業勒
二年前這篇在此....怎麼說呢?...一樣米養百樣人....樓主已有新女友,好女友........有情人終成眷屬~~~望前女友,家人,阿爸,阿母,阿嬤,姐姐.....也能找到合適的好男人,金龜婿.....~~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看~~畢竟有幾年的情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