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ward3019 wrote:
你好機車..幹麻點出...(恕刪)
>>>>>不管對方要多少聘金,我都給(依一般行情,我絕對付的起而且還可以給多-我在昨晚的回覆中有說明)
>>>>>只為了要娶人家女兒,自然要這樣做,而且要讓對方沒辦法在這些事上面挑三檢四的
>>>>>對方也沒說這樣是賣女兒,男方這裡也沒認為這樣就是賣給我,她女兒也不是來我家做牛做馬
>>>>>畢竟,女兒還是要回家,岳父母生病還是要照顧,有困難還是要幫忙
>>>>>決不是像某些人說的賣女兒/潑出去的水這樣胡扯的話
沒有什麼「自然要這樣做」的道理,會這樣說表示你深深地認同這個陋習
聘金本身的意涵「性別歧視、補償、買賣、嫁出去的女兒如潑出去的水、女兒嫁了就是男方家的人了這些意涵」--不會因為沒說出口就不存在。歷史意涵伴隨著儀式而存在,儀式本身就是像徵著這些東西。
況且對方若真沒有這樣的觀念,也就更不需要聘金這種補嘗,而其它的諸如誠意、結婚基金的聘金的功能性,也可以用別的方式取代
說到這裡,還是沒有人能指出聘金之必要性與不可取代性的理由
>>>>>你有展現你的誠意,對方自然也會展現誠意回饋給你,不像有些人,一開始說些冠冕堂皇的話,難免>>>>>讓人覺得毫無誠意,這樣對方怎可能回饋給你,這是做事的基本常識)
付聘金表示誠意的展現,這也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在處理這個問題之前,我建議你先處理這個問題:
為什麼不是女方帶聘金去男方家提親,並且做為展現誠意的手段?
你先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再進行下一步的討論
edward3019 wrote:
無論多少聘金啦,不想...(恕刪)
謝謝你的祝福。如果你也能祝福這個陋習能儘快消失,平等的倫理觀越早實現,那就更很好了。
xieb wrote:
其實我相信..金額才...(恕刪)
送禮啊什麼的沒問題啊,這是表示友好與心意的方式麻
但聘金就不行,就算只有一塊錢也不給,這是個人堅持拒從陋習的價值觀
xieb wrote:
那開版的"不論失敗與...(恕刪)
你這就胡扯了麻
edward3019 wrote:
結是一定會結,只是他...(恕刪)
即使有那個人的情況真的是這樣,也比絲毫沒有努力就屈服於陋習來的好
這種人我是同情的也給予肯定的
OCEAN1975 wrote:
為了一塊錢而放棄原本...(恕刪)
又沒人說要堅持到絕不妥協的程度,發文前先爬爬文,免得我講過的話被別人當成沒講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