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斯 wrote:
12月7日樓主補充裡...(恕刪)
不管理由是什麼,男方不同意女方家人住進來,但自己父母可以理所當然先排第一順位是事實。
重點要搞清楚。
都是付出一樣多,雙方各有一半的持有權,為何理所當然的男方可擁有第一順位?
wwwkki wrote:
我常常看了別人奇怪的留言後,
就會去查他之前的發文,
可是看了尼斯之前的發文,
都覺得不是會講出這樣論調的一個人,
是不是帳號被男方給盜用啦?
...(恕刪)
虛偽人生 wrote:
不管理由是什麼,男方不同意女方家人住進來,但自己父母可以理所當然先排第一順位是事實。
重點要搞清楚。
都是付出一樣多,雙方各有一半的持有權,為何理所當然的男方可擁有第一順位?
尼斯 wrote:
你要挑戰傳統我不反對,這句可也適用在女方兄弟上面,
引申討論為何要男方付錢貸款買屋是第一順位?
全由女方付錢貸款買屋為何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