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anelover99 wrote:
我從來沒有想要鑽戒...(恕刪)
看樣子,樓主非嫁不可了.
建議樓主除了研究婚紗,鑽戒,蜜月,喜餅之外
夫妻財產制,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離婚手續和法律最好也研究一下
最好是用不到! 這些對你經營婚姻和人生應該有幫助. 也許哪一天您就會知道這些建議很重要.
祝樓主百年好合
Omega0510 wrote:
這些地方共通點就是有最低消費的額度在,不管你辦幾桌都要收到那些費用。
假設一桌一萬五,低消20桌,含服務費算下去已經33萬,加上婚紗等等已經45萬左右了,
還不含餅錢、請朋友幫忙、迎娶車輛、金飾...等費用。加起來至少60萬以上。
你男友只出30萬,那30萬還包含在婚宴回收的禮金裡面,如果到時候不分開收禮,
那就是你男友半毛錢都不用出,剩下的費用你要自己付掉,你真的了解這個意思嗎?
lilice wrote:
沒有繼承權的人(媳...(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