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93 wrote:
所以你就試著對我落井下石想貶抑我的人格。...(恕刪)
?

我有因為你的言行而把你當成"次等人" 不配享有某些資格權益
甚至應該接受社會排除 從根本否定你的存在價值?
說真的
交談的雙方所知領域不會永遠對稱
如果你不確定對方指涉為何?
可以多問 多方瞭解
實在沒必要自己生悶氣 對方也被你回的一頭霧水
vivian93 wrote:
這只是一種可能吧?
還是你想說"不偷麵包而選擇當乞丐的人都是因為麵包店開在警察局附近"?
而不可能有"因為他就是不會去考慮偷麵包"這個可能?
對 變數太多 所以各種可能性都有
情況混沌未知 根本沒有判斷的依據
那何以見得樓主打過一次還會再打?
人只該為"已經做"的事情付出代價
不該為任何還沒做的事情得到不公平的評價甚至預支制裁
這種基本法治觀念 我不懂有甚麼好不明白的?
vivian93 wrote:
但是就是有人"不會把偷麵包當成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
我所有的問答就是在問:當狀況來臨之前 你要怎麼知道?
在樓主出事之前 他也曾經是"不會把偷麵包當成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的人
在樓主出事之後 他也可能變回"不會把偷麵包當成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的人
沒人可以預知以後的事情
樓主 女友 甚至我們每個人都是摸著石頭過河 自己的選擇自己負責
去施加不必要的社會壓力幹甚麼?
vivian93 wrote:
玩起文字遊戲了?
當你用"絕對"來設定題目的時候就注定要玩文字遊戲了

vivian93 wrote:
那接下來麻煩你證明一下"植物人也會打人"吧。
白馬非馬?
這種東西我可以陪你玩一整天
沒有意義的
而且我也兩案併呈 用你期望的方向回答了不是嗎

vivian93 wrote:
那你應該先定義好你的文字。
怪我囉

vivian93 wrote:
並不代表我就一定認為"有人說的話"是真的。
既然未必是真的
那為了連你自己都不見得相信的東西去評斷(加註judge)別人
甚至超出了事件範圍
你覺得是件好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