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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兩個月提分手,文長


陽春麵加蛋 wrote:
所以還是以結婚前提交往比較實在啊
畢竟這樣比較不會讓費彼此的時間


如果妳很想結婚的話..是比較省時間..一旦發現不和就分手..再跟下一個談..

「以結婚為前提」同樣對方也會對妳提出要求..我想這是相對的..

對方也不想在一個女人身上浪費太多時間......妳的自身條件就變得重要而現實了

陽春麵加蛋 wrote:


自私心態人人都有
只是多或少而已

看到妳回文……就知道妳很自私
其實還沒結婚,就先講到離婚,所以為了要一定的保障,所以自己賺的錢要自己存,光這樣的想法,就不要結婚好了;不然去找個人,先跟他說:結婚只是過程,離婚才是目的,所以我先玩一下結婚過過癮,然後再離婚,但是因為自信不夠,所以怕離婚後無法養活自己,所以結婚期間,男方要出錢養我,當作是肉體接觸的代價吧!這樣會比較好?雙方無互信,幹嘛在一起,浪費生命!男方這樣的決定是對的!
dbs77650 wrote:
其實還沒結婚,就先講...(恕刪)


人都是需要保障的
就像他也不願付出全部一樣
而且我的錢也要拿來家用
不是全部存
你的說法既不客觀也不厚道

陽春麵加蛋 wrote:
人都是需要保障的就像...(恕刪)


回文看了又看!.......不覺得版水有從這件事中學到什麼教訓?

只不過看了另一篇?.......你已經『分開』的對象......我看可能也是『半斤八兩』!

兩人『互相毀滅』?實在.......

話說...事出必有原因...聽朋友說雲林縣某學校劉姓老師也是預定年底結婚(已訂婚)...但結婚前未婚妻也是因為劈腿而向這位劉老師提出分手(中間發生的事情這位老師原全不知情)...而且跟劈腿的對象很有機會論及婚嫁(雙方跟各自的家人都見面過)...當然這位老師中途一直很努力的在挽回...而現在他們的婚禮應該會如期的進行了...不是因為他的慰留...而是因為女方家裡發生的一些重大事情...女方家裡的老長輩語帶威脅的規勸她不要在這時間點惹事...現在這位老師一定心情很開心的準備婚禮中...但是他並不知道為什麼未婚妻要跟他提分手(是因為劈腿另有對象)...並且以為是自己努力的挽回感情(其實是家裡出事..長輩出來威脅)...我想這樣的感情也維持不了多久...感情一但出現了裂縫出現了疑問...我想就無法完全消彌吧!!!...樓主如果努力的挽回...但得到的是這樣的結果(身體在妳這但是心不在妳這...所有事情你都被隱瞞)...這樣的婚相信妳也不想挽回了吧...甚至嫌噁心只想趕快放下是吧...加油!!!
lily112704 wrote:
我珍惜我的姓氏,這是...(恕刪)


這個真的需要好好思考一下,

如此的話是否日本的夫家不尊重妻家?

那英國的丈夫也不尊重妻子的姓氏?

是這樣嗎,真的是這樣嗎?

family name 要一樣阿,都不一樣了人家怎麼知道妳們是一家人。

不使用共同的family name其實是遵從社會主義。



(新聞)

〔自由時報記者邱紹雯卅台北報導〕六十八歲的洪瑞英,過去四十四年來冠夫姓,被人稱呼「陳洪瑞英」,彷彿頭頂千斤擔;今年初她去戶政事務所辦了張新的身分證,去除夫姓,作為送給自己的婦女節禮物,開心宣告「下半輩子的美麗人生,要用原本的姓氏重新來過!」
「女人為什麼要冠夫姓?」台灣早年的父權社會中,對大多數婦女而言,婚後隨夫姓似乎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但對已經當阿嬤的洪瑞英而言,卻是藏在心中數十年的疙瘩。
她說,年輕時什麼也不懂,廿四歲就嫁人,只記得報戶口時,櫃檯人員問「要不要冠夫姓」,她還來不及思考,公公就搶先答應,連說不的權利都沒有;自此之後,她就從「洪」家人變「陳」家人。
洪瑞英說,傳統女性嫁雞隨雞、任勞任怨,婚後冠夫姓,就像是把一家子的責任頂在頭上,精神上卻處處感受沉重壓力。
「阿嬤,妳的名字為什麼有兩個姓?」洪瑞英說,去夫姓的念頭始終未曾打消,只是隨著忙碌生活一天天過去,遲遲沒有行動;直到現在兒孫都長大了,時代也在轉變,不久前小孫子的好奇提問,又再度引燃想法。
年初時,她先後徵詢四個孩子與先生的意見,是否可以去夫姓,全家都說「沒意見」,還要她想清楚,「所有證件都要重辦,很麻煩喔!」行動派的阿嬤笑著答,「反正我現在搭公車都免費,有的是時間」。
洪瑞英說,她花一天半的時間到戶政事務所、銀行與所有單位重新更換證件,在領回寫著「洪瑞英」三個字的身分證時,心情非常輕鬆,興高采烈地向眾人分享喜悅。
外孫嚴盈佳日前也以「阿嬤的美麗人生」為題,參加台北市社會局舉辦的女性影像徵文活動,見證傳統阿嬤的嶄新人生;她寫著,「我在學校有上性別平等教育課程,阿嬤去除夫姓以後的人生,一定像美麗的花朵般鮮豔、燦爛。」
看著母親自己掌握姓名權,女兒陳吟芬也說,「姓氏本來就是自己的,自己的名字自己決定,全家都給予支持」。

鼠人8之飛天遁地 wrote:
連早餐錢都要計較還結個屁婚阿!(恕刪)


哈哈哈~
這是我看到現在聽到最中肯的話!!!
給你一個讚!
陽春麵加蛋 wrote:
OK那請各位都去娶有錢人家的女孩就好了

但重點是有錢人家的女兒也不見得會看得上你們


為什麼只看到錢錢錢啊???????????

還有,謝謝指教阿,當年在好幾個女孩中周旋,不乏好人家子女,但是小弟最後選擇的是家裡清貧的女生
(單親,家裡還有房貸,資產就市區邊緣舊公寓,現代小車)
挑的是什麼?因為有錢人子女太難搞了,什麼都不缺,要花更多心力搞些有的沒的
現在我收入大概是她的5倍以上,閃光薪水幫忙攤完娘家房貸跟孝親費後所剩的都幫忙投入房貸了
小弟繳完房貸剩餘的錢也是拿來當家庭基金,絕對沒甚麼私房錢之類的暗槓

你懂得其中差異嗎?並不是要平均分攤到多少多少的問題

是"互相"的問題

為什麼只有你可以留後路? 那男生離婚後不是什麼都沒有了?

為什麼要男生完全負擔房貸? 這不是你們兩人共同的婚姻,共同的家嗎??

如果你要這樣搞,那如果男生也說他也要留錢離婚後才有保障,你能接受嗎?


陽春麵加蛋 wrote:
其實我也不是都不能配...(恕刪)


那你們的頭期款誰出?
我和我女友是討論頭期款我出
房貸一起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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