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ros_ansonstaranson wrote:
贍養費沒這麼單純.不...(恕刪)
基本上
依我自己的經驗 跟一個朋友的實際經驗(去年我陪著他去跑這些程序)
台灣對於贍養費就是這麼單純...
唯一有可能拿到贍養費的條件目前看來
應該只有1057適合這邊使用?
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
但是 這是法律
實際的情形是不同的
1.如果樓主以惡意遺棄或是遺棄這罪名訴請離婚 且成功的話 樓主老婆有過失的情況下 是不可能有贍養費的
(小弟我當初是用這條 因為前妻丟下剛滿月的小孩 把家中財物橫掃 他媽把我騙出去跟我道歉 不顧剛滿月的小孩死活...只是除了這些我還有告恐嚇那些的 因為他抱走大女兒 跟我說沒有300萬就再也見不到小孩)
2.樓主是做家族事業 沒開發票的成份非常高 且職位薪資高低是自己說的 誰要付誰 誰生活困頓在法庭上是說不得準的,雖然這跟爭取監護權是相牴觸的 但是不見得同時開
3.就算 樓主不用任何名義去訴請離婚 對方還必須生活有困難 無過失 才有可能判贍養費 但是那個金額一來不用幻想跟美國一樣一夜致富 二來法院判一回事 拿不拿得到一回事..家族企業耶 不是公務員...
4.生活困頓的依據是甚麼?一般來說 只要你月薪有個1.5萬 就幾乎不算生活困頓了...這是在調解的時候 調解官跟我說的
5.台灣的贍養費 一般來說跟小孩的教養費一樣 都是取平均值 也就是說 就算判要給 也是一次性的比較多 幾十萬就解決了...
我跟朋友的結果
我
無贍養費 小孩兩個監護權都在我身上 前妻有探視權 1個月2次 無任何教養費 也不需付任何金額給前妻
因為我比結婚前更窮 財產分配除了贈與跟繼承不列入外 還要看你婚前財產多寡
因為只有婚姻中這段時間增加的財產才列入分配
而被橫掃的家中財物就沒跟前妻要了
朋友
無贍養費 監護權在前妻那邊 朋友有探視權 每周1次 每月有2次可帶小孩回來過夜
每月付9千多的教養費
財產分配 因為朋友把買的2間房子都在前妻名下
加上前妻早就做好脫產的動作
朋友沒分配甚麼出去 但是也沒拿到時麼回來
不過他看很開
他說 那些以後也是孩子的~
以上
個人經驗分享
還是為了讓長輩知道她的不爽?
因為擔心小孩安危所以處罰小孩?
真是個好媽媽
EQ真高!!
真可憐的小孩~
BBH的文章版大要備份阿
多少可以影響法官的觀感
爭取監護權的時候可以用
當然是希望用不到拉~
怎麼看都是媳婦在外面"洗面"公公
難怪會互罵起來
爸爸危機處理不好?
好不好我是不知道了
不過看這情況 應該是 事情發生了 爸爸才出現吧?
都那麼僵了能怎麼處理?
我要是爸爸
我看到小孩子因為話講不清楚被兇被處罰
我大概也會很悶吧!
而且還是因為大人的事情....
擔心小孩安危所以處罰小孩?
小孩子做的了主嗎?
長輩帶小孩去哪邊她能說不嗎?
與其說是長期的婆媳問題 長期的不被尊重
怎不說是長期的EQ問題?
觀念沒法改變
做法自己變
明明就在街口 發生這事情
真的擔心的媽媽早就自己直接去看了
怎還會先去抱怨給老公聽?
難道自己也不怎麼擔心嗎?
在BBH的文章說是檳榔攤老闆
在這邊的文章說是舅公
在BBH的文章沒有說到誰動手的事情
在這邊的文章講得挺詳細的 連自己有推老婆也說了
一個是誠心討人砲
一個是取暖
這樣的兩篇文章放在一起真是諷刺
怎麼看結果只有兩種
搬出去
離婚
離婚要考慮監護權的事情 小孩未來教養的事情
搬出去要擔心未來會不會有類似的事情以求甚麼的狀況
還有父母 老婆小孩 兩個家庭兩邊燒的情況
難抉擇吧~
不放心 wrote:
因為小孩子話講不清楚...(恕刪)
在BBH說推人的話樓主會被罵更慘
我倒覺得那是她老婆不忍老公被狂砲~所以沒說
樓主不也說舅公是開檳榔攤的嗎?檳榔攤不多在馬路上或是三角窗嗎???
就算是舅公開的又如何?幼童性侵多半是親戚熟人所為,你應該還是不懂樓主老婆擔心的點
也還是只看到樓主老婆跟公婆的紛爭吧!
JessieC wrote:
在BBH說推人的話樓...(恕刪)
依樓主老婆的點來說
點不就是 婆媳教養的問題嗎?
不就是認為不被尊重的問題嗎?
取暖方式不就是依據擔心小孩安危為方向才槓上長輩?
樓主老婆不也說了阿公寵孫才讓小孩在那邊多留久一點
再請舅公帶回來不是嗎?
這樣媳婦不能接受的話不是應該自己去接回來嗎?
或是請個保母之類的
家中還有外傭耶
會沒辦法處理嗎?
當下"洗面"阿公 然後推婆婆?
上面3個點 我的觀念
1.婆媳教養問題 我看來 長輩是好意 覺得不能接受應該是要自己提出改變的方法
而不是要求長輩順從
我也不喜歡我父母每天拿金沙哄小孩
我的做法就是家中有金沙我先吃光

2.不被尊重? 就說是觀念不同了 如何有不被尊重的問題 真的要人尊重就自己帶了阿...
就算真的不被尊重 也不是這樣處理的吧?
況且先罵人跟先動手的不是長輩耶....
反倒是婆婆被推候還說沒關係 媳婦回來就好...
動手動口後離開小孩 家庭
不被尊重的是誰?
3.自己有小孩 也常帶小孩去參加各種活動 BBH的活動我也去過不少
重視小孩的父母很多
我相信真的擔心小孩 早就自己衝過去了...還在那邊抱怨?
抱怨是帶小孩回家後的事情
解決方法也很多
如果真的要照樓主老婆跟各位觀眾說的
除了親生父母外 其他人都不可信的話
那就除了自己帶 沒別的方法了
最好以後幼稚園也自己教 不然就要在外面看著小孩上課
(這個...到是真的有人自己教 BBH應該爬的到文..)
動手事情 對誰好我是不知道拉
至少我是覺得很少有人能夠自己的母親被人推倒了還能冷靜的下來的~
就算在BBH 01講出來 會被砲的很慘
跟現實生活有甚麼關係?
重點是 你發文的目的是甚麼?
取暖?找解決方法?請他人來審視自己的行為對錯?
不放心 wrote:
1.如果樓主以惡意遺棄或是遺棄這罪名訴請離婚 且成功的話 樓主老婆有過失的情況下 是不可能有贍養費的
....
你也列舉了這麼多點.
第一條的判斷還太早,更何況錢財方面也沒看到你提的情形.
妻子我猜是主婦在家中帶小孩,你說的1萬5根本有沒有也不確定.
所以我認為不像你前頭說的
"因為台灣不太有贍養費的問題
只要你沒有過失
基本上並沒有這個問題
"
這麼單純....
當然你也可以認為這沒什麼啦~
還是多謝你的經驗分享.
不放心 wrote:
因為小孩子話講不清楚就處罰她?
還是為了讓長輩知道她的不爽?
因為擔心小孩安危所以處罰小孩?
真是個好媽媽
EQ真高!!
真可憐的小孩~...(恕刪)
前面版友有轉貼媽媽的發言,
主要是因為這狀況不是第一次了.
雖然你的過去的經驗是不好的.
可是你列舉的3個問號都是推側之詞.
何必酸"真是個好媽媽...."
不能用罰站來教小孩嗎?
我不認為這是善意的討論.
文中也提到小朋友在那邊睡著了.
所以你說
不放心 wrote:
小孩子做的了主嗎?
長輩帶小孩去哪邊她能說不嗎?)
也不對,如果不是你文章沒看清楚.
就是先入為主蓄意要酸女方.
小朋友睡著,責任當然是帶他去的大人.
jaros_ansonstaranson wrote:
你也列舉了這麼多點....(恕刪)
請您去BBH看樓主媽媽的文章後面媽媽有回覆
樓主媽媽有說會把工作安頓好
也就是說會有收入
台灣的收入應該都會超過2萬...
重點不是她用罰站教小孩
重點是她用不是小孩的錯來處罰小孩
小孩子話講不清楚不是正常的嗎?
她說處罰小孩的原因是話講不清楚...
小孩子在那邊睡著了阿?(抱歉喔 我剛剛在仔細的看了一下 確實媽媽的文章也有說小孩睡著了)
可是怎麼樓主老婆的文章說是阿公要讓小孩子在那邊玩才讓小孩子在那邊給舅公帶呢?
況且我說的
小孩子能做的了主的文意主要是
阿公說要小孩子跟他去檳榔攤
這點小孩子不能做主對吧?
有看過樓主老婆的文章應該就知道我再說甚麼了
因為樓主老婆說 有跟公公溝通過幾次
況且就算連回來也算在我的文意內好了
哪個小孩不貪玩
長輩說可以留下來
小孩子有辦法控制慾望跟著回家?
會寫到真是個好媽媽本來是因為我有引言上面的某篇文章
我在反諷那個人
可以把事情這個漏 那個減的拿出來講
只是後來想想 筆戰也不實際
就把引言用掉了
就算你覺得我是在酸
那就當是酸吧
我真的不喜歡體罰小孩的父母
尤其是會把大人的事情拿來遷怒在小孩身上的父母
我深深相信
精神上的處罰比肉體上的還要深刻 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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