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離婚可以讓你解開所有的疑惑那就離吧!如果不能...跟他耗下去!!直到妳真正看輕他的真面目 發自內心的想結束這段關係再來動作也不遲...但是要切記!說不定真正了解你的男人就在身邊喔!!比如像我...只要還沒小孩...一切都可以重來的!!加油~
看完~ 覺得,妳得了'鬼撞牆'的病症啦~這種病呢..就是明明知道'不好',卻又會'不甘心'OR'心軟' ---> 導致在短時間內,放不下~妳會一直替他找理由,OR繼續欺騙自己,他會變好之類的~告訴妳,真的別笨了~妳28了,現在離開,還有機會找到屬於妳的新人生! (如果幸運的話啦~)如果不行, 就當個快樂的單身貴族呀~不是沒有好男人, 只是妳剛好遇到'爛人'~不值得再花時間與精力在這款人身上的~當妳離開後, 真正走出來後, 妳會發現, 自己以前真的是'鬼撞牆'~ 到時,妳還會笑自己'丫呆'呢~當個聰明的女人吧~ 祝福妳早日脫離這個男人~p.s.:千古名言:若自己不懂得愛自己, 珍惜自己! 他人怎麼會愛妳, 珍惜妳咧~P.s.:我沒結婚過,但曾有個交往6年多的男友~ 所以,我了解妳的毛盾心理~但,我可以大聲告訴妳, 我走出來了..而且,我現在過的很快樂! 加油~ 妳也可以的~~
幾個月之後~我收到法院通知書他告我造成他身心疲憊受創之類的原因要求~判決離婚收集的證據是~我趕他出去吵架時的錄音我傳去的簡訊(簡訊內容多為我想死~想自殺之類)我不甘心他這樣污告我誰可以告訴我~我該怎麼做?---------------------------------------------------------------------------------------------------------------------一個男的這樣告自己老婆...算了吧!!大姐!!女生不是一定要結婚.嫁錯郎不是只有你痛苦!你家會跟你一起吃苦的!!
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想想男生的想法吧從一開始是妳想要結婚要住在哪反正都可以,對男方而言,既然是妳要求,所以去住透天厝,否則住他那也可以當妳把那四十萬跟那二十萬相提併論時,就是妳很揮了,1.房子本來就是妳家的,這筆四十萬費用可以不用花的,住他家就好了,但是是因為妳要求要去住。四十萬也不是妳們雙方同要要花銷的費用。如果他知道這個算是妳家給妳的,男方不見得會同意去住。所以這個狀況,請妳自認倒霉。所以她媽給他的這個廿萬,是他的。當然其它的事件,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在妳的眼光中有問題的,不見得是如此。從妳拿這四十萬對比那二十萬就知道,其實妳也都活在自己的想像與解釋內。其實也不適合婚姻。離了吧,對兩人都好
妳自己找的.....老公!因為妳一開始就知道他的家庭並不是一個很正常的家庭,也應該知道他的許多觀念可能跟妳有些出入,在那樣的家庭長大,妳還期望他能有家庭觀念嗎?趁妳還年輕,好好想想下一步怎麼走對自己及娘家人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