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llus wrote:
應該是你性向錯亂,
男女不分吧!
所以才會有:應該是 ''牠''(她 :他 通用...................)的蠢事發生!
我原諒你!
小玻璃杯子!...
你們兩個歡喜冤家
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
今天我就權充喬太守一下
來人呀
押入洞房

charmingbaby2007 wrote:
接完他回家後,
我們兩個就一起去吃晚餐,
回家後我幫他按完肩膀和腳,
用我特地在峇里島買刮痧藥膏刮沙他就睡了.......(恕刪)
......
我從以前每天早上4點起床按電鍋,
早上6點準備好前一天準備好的他喜歡的稀飯小菜,
一直到他跟我說他不想要吃早餐,
他只想要喝果汁我才停止......(恕刪)
巧巧兒 wrote:
我一年前我才氣到差點跟他分手,
因為他竟然瞞著我去買Mac的 Mac book pro,
我之前就警告過他,膽敢買就分手,
結果他還是偷買了,
還把電腦的盒子藏在衣櫃裏面,
直到我某天翻箱倒櫃找我的東西的時候才找到,
我整個火氣全上,
我說說我反對他買的原因好了,
原因是,他只會用word,只會打電動,只會上網,
然後就什麼都不會了,
我是學設計的,
我用的都還是4年前買的ASUS A8j,
我還趁著要停產的時候省喫儉用買的,
我那時候買才花了36800,
我到現在都還珍惜著不敢換,
他現在竟然花10萬買了一台,
他根本不太用的東西,
難道買Mac看A片畫質有比較好嗎?
他只是買了一個虛榮,
要拿出來的時候大家會"挖~!APPLE耶","挖~!蘋果會發光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