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zabeth chloe wrote:
所以男女要圓滿喜樂,(恕刪)
現代人喜歡精簡,不喜歡繁雜。
然而愛情卻是既精簡又繁雜的~
簡單告訴對方『我愛你』,很多人做不到~只能用行動、行為來個要對方猜。對方猜不到又覺得失落,這不繁雜嘛!?前面有人說,講清楚,問明白!?這是理想值,如果連我愛你都很難開口了,那是能講的多清楚問的多明白呢!?一個人的表達能力是需要學習的,那跟個性是否活潑沒有什麼太大的關聯。就算是木訥的人,在恰當的時間適當的表達一樣可以達到畫龍點睛的效果呀~
有些事情不願多說,所以造成誤解,有誤解了,還是不多說。那愛情消逝,怪誰!?
以為愛情就是彼此都是彼此肚子裡的蛔蟲,相愛就是必然對方要知道自己所有好惡!?理所當然的認為!?那只會造就兩個以為自己很懂對方的人,卻做盡彼此都未必喜歡的行為~能不分開嘛!?
愛情或許是盲目的,然而真正的課題在於,如何跟自己不同的人相處。因為說穿了,兩個來自不同家庭的人,就算個性相似,仍然有諸多相異的地方啊。何況是那種疑似互補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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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態決定未來,
選擇權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