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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媽媽開出的結婚條件 <更新> 10/15 PM 11:45

奧路菲 wrote:
難道女生就不會外遇嗎...(恕刪)

"難道女生就不會外遇嗎"
反正 婚姻之路不好走


tigerpiggy wrote:
小弟潛水多時,想不...(恕刪)

很開心女生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

女生已經看出彼此觀念不合,勉強在一起是不會幸福的,
月收入約49K,年收入約89萬以上,存款約6萬

光憑這點我可以跟你說...假如真的娶了她,你的人生恐怕會不好過
雖然自己的錢自己花天經地義,但這種高收入跟這種低存款就知道...她的開銷有多大

除非她有藏私房錢就另當別論,要不然這種存款太扯,我16歲的時候存款都比她多...
你倆分手不代表不好
結婚也不代表幸福美滿

自己加油
再找個好女友吧@@
看了那些條件 對方的父母是賣女兒嗎??? 台灣男人真可憐
什麼費用都要男方出,樓主也別灰心.......
要撐住...........

PS:就算房子登記女方,但依法律規定結婚完買的房子不論登記誰的名下,離婚時都有權要求分一半!!!!
其實是樓主太老實。

要換個有心機的男人,三百萬先拿,
房子買自家隔壁(現賺到往返時間...無價!),
夫妻既然財務自理,且都在上班外食,
家庭開銷在沒有小孩之前就是些零碎水電費,
房貸繳不出時,男方可以擺爛,而女方見得房子被銀行收走?


有了小孩(女方已表達願意生至少一個),就是轉為小孩在打拼,
每個家庭都這樣,樓主不會是最悽慘的。
小孩要的是穩定的成長環境,哪裡管房子在媽媽還是爸爸名下。。。
所以只能說樓主老實,女友天真沒遇過壞人。。。
這樣的組合是不理想且脆弱的。容易被外力拆散。
樓主一開始把焦點放在房子就錯了,你們個性價值觀的不同才是致命傷。
而你女友早就發覺,她只是因為愛的錯覺認為可以忽略你們之間的差異。


老實人還是老老實實過日子,你玩不過對方媽媽,分手是好事。
前女友條件必然搶手,合適對象很多,但那不是你要關心的,
你應該實現你的說辭找個比她更好更適合的女人,才對你有實際利益。


我跟老公是不靠長輩自己買房,
第一間掛他,第二間掛我,第三間掛他...以此類推。
要是長輩拿個三百萬出來買在我家附近,條件是房子登記誰名下又如何?
我一定偷笑跟老公說這下賺到了,有人幫我們付好幾年的房貸錢。
我們這些年可以過的輕鬆一點!
關於買房誰名下,根本不是爭執的點啊…結婚最基本的共識,你們沒有達成。
還好這個婚沒結成,你們條件都不錯,分開一對怨偶,能造就兩隊佳偶。

不過說的現實一點,
婚後真能財務自理不把手伸進老公口袋的女生,不多。
我也是跟老公拿錢的,一大三小賴給老公養。我的錢就買保險,繳房貸。
至於娘家出幾百萬讓小倆口買房的,更少。
如果以上對樓主來說是女方缺點,那麼便不可惜,
不然應該過了這村就沒這個店了...

以後會遇到的多是年紀更大(配合樓主環境),
要求更多,
然後姿色上無法強求的對象。
但是只要個性價值觀合拍,就是好的成家伴侶。

女人對於另一半的要求總是很多。
例如,感覺。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感覺不會被祝福的婚姻.........以錢為基礎...
出資300萬又怎樣後面不要繳還不是被法拍...
最好的方式是給她女兒3百萬..
繼續住你家這才是保障...
其他生活費男方出..
生小孩跟她說好就好了沒啥好不答應的.
時間到了不想生也會有...
女方強勢就強勢..男方就低巴.等架過來的看時比較強勢.娘家這樣做.對雙方都不好的..

快二年了,樓主還好嗎?是否有新的人生呢?
樓主應該跟我是同年(67/66) 不知兩年後的現在有新的生活嗎?
沒找會計的結也好.....

婚後,你會被管死死的

月初月底加班,你要靠自己打點一切....

將來變會計主管,通常也會很電人.....

個性要合得來才行,不然人生會很不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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